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分析与应用
筑 工 程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分析与应用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王勇飞
摘 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低价中标成为业主选择承包商的重要原则之一。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不平衡报价已然成为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常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报价策略。本文针对投标过程中不平衡报价进行了分析介绍,并对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 工程投标 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和推广,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向“单价合同”的转变,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向“量价分离”的转变。即工程数量和单价分开,使用过程中是量价不变。投标时承包商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招标人认可的数量后才汇总出工程总价。而这个总价是理念上的东西,或者说只为招标人和咨询工程师在比较各家标价的高低时提供了一个总的大致参考值,实际上承包商拿回的总收入是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工计价提出的。而不平衡报价则是利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弱点,根据招标文件和清单的漏洞或自身条件制定投标策略,完成投标报价的“不平衡化”。
1 不平衡报价概述
1.1 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
1.1.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和实行
国家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后,推进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方式也由以往的总价合同向单价合同的方式转变。项目的进度付款和结算均是根据已完工作的工程数量和相应所报单价,采用验工计价的方式进行,使得建设工程投标市场的竞争更趋激烈。他们既要保持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又想获取最大的经济回报,投标人利用这种计价方式回避常规的平衡报价,追求不平衡报价,这就为不平衡报价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1.1.2 招投标过程的对立与统一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在保证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基础上,招标人追求的是工程造价最小化,而投标人则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双方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性,是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前提。
1.1.3 不健康的市场竞争方法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态势愈演愈烈,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人能否中标。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压低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这种不健康的市场竞争方法,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
1.2 不平衡报价的概念
不平衡报价是投标人常用的投标报价技巧和策略之一,是指投标人在保持工程总价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利用清单项目收款的先后次序关系和工程量清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在一定范围内有意识地调整工程量清单内部某些子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综合单价均包含管理费及利润(管理费的大小取决于投标人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项目部管理水平,而利润总额则与投标人的投标策略有关),这就给施工企业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创造了更加隐蔽的空间。
1.3 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
不平衡报价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类不平衡报价也称为“早收钱”,就是投标人在认真研究报价与支付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发挥资金时间价值的一种报价策略。国外将这类不平衡报价称作前重后轻法(Front Loading),其目的就是力争尽早收回资金并加大现金流量;第二类不平衡报价即“多收钱”,是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工程单价的一种报价策略。由于FIDIC条件下的单价合同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的。因此,投标人可参照各分项工程未来工程量的变化趋势,通过调整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来实现“多收钱”,即投标人适当提高未来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未来工程量可能会减少或完不成的分项工程的单价。如果工程实际发生的状况与投标人预期的相同,投标人就会在将来结算时增加额外的收入。这种方法国外称之为Active Cost Dricer Apportionment。
2 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及应用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工程地勘资料、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并通过踏勘了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情况,包括交通、供水供电、物资供应等。投标人根据综合情况制定投标策略。
2.1 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前期工作
2.1.1研究招标文件对“不平衡报价”的规定,预测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的态度。很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均对“不平衡报价”作出了定义及处理办法。如招标人规定项目单价高于“标底单价”10 %即认定为不平衡报价,并且其惯常应对办法是被认定为不平衡报价项目在工程量增加时,其增加的工程量单价按正常计价办法下浮中标价相对标底的下浮比例。
2.2.2研究施工图纸、勘察资料,进行现场踏勘, 分析计算设计变更发生的可能性。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在熟识本项目资料的同时,应了解项目周边的地勘资料,对施工图纸问题及现场状况应有预见性。对可能发生设计变更的项目、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必要时进一步了解项目用途,并应征询专家意见。
2.2.3复核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工程量的多少是投标报价最直接的依据。复核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影响投标人的报价策略。根据复核后的工程量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之间的差距,考虑相应的报价策略,决定报价尺度。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采取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经济的施工机具设备,确定投入的工、料、机数量。
2.2.4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组织措施等;根据项目施工的先后顺序计算其工程数量, 对结算总价不变的“不平衡报价”尤为重要。
2.2.5分析施工措施费用。施工措施费用在目前的招标模式中是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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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招标人有可能统一施工或指定分包
时,可降低报价。
2.3.8对计日工单价不计入投标总价的可适当提高报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发生时按实计算,可多得利。
2.3.9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此种施工项目时也可多得利。
2.4 不平衡报价对投标人的作用作为投标人,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做每件事情都要争取提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不平衡报价法把工程量清单中先做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干的活单价调低。这样由于先收回了资金或工程款,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财务应变能力,还有适量的利息收入,如果一直保持收入比支出多,当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时,主动权就掌握在投标人手中,使投标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缩小投资风验。
当然,这里面有风险,要看投标人的判断和决策准确与否。即使判断准确,招标人也可通过发变更令减少施工时的工程数量,甚至变更设计。这就需要经验和技巧。投标人必须根据不同设计人和招标人的习惯和喜好,以及当地的建筑文化风格等具体情况作出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后形成决策,还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交涉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公共关系的运用非常重要,它对工程量的确认至关重要。
3 应用不平衡报价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平衡报价法。对投标人而言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时招标人将蒙受巨额损失。这就需要投标人在标书编制时注意多种情况。
3.1 投标文件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如果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就可能成为废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必须充分响应。投标人不可以部分清单项目不报价或在工程内容中故意增项、漏项或以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来实现不平衡报价,对每一个清单项目都应详细分析并填报单价及其合价。投标人希望将工程内容故意增项或者漏项,在结
算时通过调整得到补偿,这种情况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管理规定中是不允许调整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施工现场条件、材料运距、弃土运距等已经明确,只能通过采用合理的施工组织、先进的施工工艺等来达到竞争报价的目的,不能通过改变规定条件来偏离招标文件。
3.2 把握不平衡报价的尺度
不平衡报价就是利用投标报价时是总标价,而总标价又是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数量与单价乘积之和的特点,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清单中对自己有利的分项工程单价调整得略高于正常水平,有的单价则略低于正常水平,也可以把临时设施费用报价提高,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这种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争取做到“早收钱,多收钱”,尽量创造最佳经济效益。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不可以随意伸缩。当工程量清单中许多单价成倍或数倍地偏离了适中的市场价格时,就很有可能被招标人作为废标处理而失去中标的机会。
结语
投标竞争是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它的胜负不仅决定于投标人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实力的大小,一定程度上也依赖于投标策略和方法应用技巧。不平衡报价法只是投标技巧中很小的一部分,投标过程中还需要很多的具体方法和辅助中标的手段来配合或调整。从另一方来讲,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是建立在理论模式的基础上,在实际操作中结合不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并将其转化为一种实用的投标技巧加以运用,能产生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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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此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施工组织设计、现场踏勘资料及气象资料计算出合理的施工措施费用。
2.2 不平衡报价方式及其幅度的确定
选择“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及其幅度的确定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投标人应该根据前期工作的成果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是评估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的认识程度、鉴别程度及容忍程度。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不平衡报价”的方式及其幅度。针对那些对“不平衡报价”没有认识及没有警惕的招标人, 可以采用“低报价、高结算、高幅度”的报价模式;对于那些经验丰富的招标人,最好采用“先施工项目高报价,后施工项目低报价,而结算总价增加不多”的报价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各种报价模式可综合使用,以达到招标人能接受、投标人达到预期目标的目的。
2.3 不平衡报价的应用技巧
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投标人可能比招标人更清楚工程将来的实际实施情况,以及可能会发生工程量。投标人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2.3.1运用“早收钱”的策略,清单中先行完成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相对调高,如开办费、基础、土方项目等,后续完成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调低,使总价保持不变。这种前重后轻的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尽管后做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先期已收回了成本,有利于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和整个项目的收益水平。
2.3.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难以计算准确的工程量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其报价可提高一些,这样对总价的影响不大,又存在多获利的机会。
2.3.3对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清楚的项目或有漏洞的地方,价格可降低,有利于降低工程总造价和进行工程索赔。
2.3.4综合单价包干项目(如大型地下室施工中的土方开挖及外运工作等)报高价。
2.3.5暂定项目,且实施可能性大的项目报高价(如拆除工程、零星工程,一般都是市场高于定额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低价。
2.3.6询标中,若招标人要求降低综合单价,则工程量大的降幅小,工程量小的降幅大。
2.3.7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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