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山村农村党员议事会成员权利与义务
牛山村农村党员议事会成员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享有知情权,听取村党总支关于村级总支工作及重大事件的报告。
(2)享有参与权,对村级的发展规划、工作思路和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3)享有监督权,对村级的规划和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村重大工作进行监督。
(4)对村各项研究决定,向群众进行答复,并执行村议事会的各项提案。
(二)义务
(1)积极参与村级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村新农村建设、农田治理、村务、事务、财务等项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2)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外进行正面宣传,扩大村级影响,同时,致力于加强同群众的交往和联系,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为村级建设服务。
(3)为总支活动、主题教育、承诺实施和为民办实事活动等提供和创造条件。
(4)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村“两委”反馈,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牛山村农村党员议事会议事程序
(1)党员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三分之一以上议事会成员提议或遇到重大事项需要商议,可临时召开。召开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不少于五分之四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2)议事会召开前,先由村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或议事会成员的意见,确定讨论主题,形成初步书面意见,并提前一周通知到每位议事会成员。
(3)议事会上,成员根据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对议题充分酝酿、讨论,形成议案,作为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4)议事会形成的议案,交村党组织审定后组织落实。如果确定事项需要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应依照程序进行实施。
(5)村党组织负责将议案落实情况及时向议事会成员反馈,并以一定方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通报。
(6)党员议事会原则上每年底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并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牛山村农村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
(2)听取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事务。
(3)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
(4)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5)主动听取、搜集、反映全村党员群众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6)村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提交党员议事会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