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及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配合方案
11-25
与发包人、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及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配合方案
一、在施工中加强质量监控,保证优良交工、不留后患
1、组织回访小组,每月不少于一次与维修单位、业主见面征求改善意见。留有一定的缺陷整修人员和设备驻工地。万一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到现场处理。
2、承诺若由于我公司施工原因造成的缺陷,因我公司整修人员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业主可以动用缺陷预留金雇人员整修。
二、保证农民工工资措施
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如下保证农民工工资措施。
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并将领导小组成员报上一级管理部门核备。
2、项目部对被录用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3、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规,将农民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向建设业主提交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诺函,项目实施后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三份,业主、监理、项目部各执一份,并建档立卷,人员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4、项目部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5、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段内进行公告。
6、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保证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保障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