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第1章
名词解释——第1章 风险和保险 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
可能存在损失;损失是不确定的(时间、地点、程度、过程、结果等不确定) 损失频率:一定时间内一定数目的危险单位中可能受到损失的次数或程度,通常以百分数或分数表示。即损失频率=损失次数/危险单位数 损失程度:标的物发生一次事故损失的额度与标的完好价值的比例
损失程度=实际损失额/发生事故标的完好价值
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一般成反比(汉立区三角),如火灾。 大数法则:随机事件的大量出现往往呈现几乎一致的规律,是保险数理的基础 风险的基本要素: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构成 风险因素:(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
包括实质性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又称物理风险因素,是有形的,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个人不道德、不正直等促进风险事故发生 心理风险因素: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如主观上的大意疏忽或过错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又称风险事件。造成损失的直接、外在原因;损失的媒介; 损失: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非预期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显然,风险管理中的损失包括两方面的条件:一是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观念;而是经济价值的概念,及损失必须能以货币来衡量 风险偏好:风险管理决策人员对风险的反应。一般而言,风险的偏好分为三个层次:低度冒险者;中度冒险者;高度冒险者。 危险单位:指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标的物损失的范围。它是保险公司确认其能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地段危险单位:地理位置上祁连,具有不可分割性,事故风险发生时,受损的机会是相同的;
一个投保单为一个危险单位;
一个标的为一个保险单位。 风险成本:是指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付出费用的增加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又称风险的代价。 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新兴管理学科 风险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它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风险识别的方法有:现场调查法;风险列举法;生产流程图法;财务报表分析法。 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的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估测的内容只要包括损失程度和损失频率两个方面。 风险对策:根据风险性质、损失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等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办法。
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指避免,消减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避免: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相当高时或在处理风险的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率时
预防:工程物理法和人类行为法
抑制:指风险事故发生失火发生后才去的各种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
风险中和:风险中和是风险管理人采取措施将损失机会和获利机会进行平分
集合或分散:指集合性质形同的多数单位来直接分担所遭受的损失,以提高每一单位承受风险的能力
财务法: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自留或承担:经济单位或个人自己承担全部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了办法,及对风险的自我承担。适用于损失频率和幅度低的情况
转移:风险转移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物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度。分析和比较已经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与预期目标的契合度。判断风险管理的科学性、适应性、收益性
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
是否与整体管理目标一致
是否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有效性 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保险:保险人通过收取保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含义:商业保险行为;合同行为;权利义务行为;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为条件 保险事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是风险事故的一部分。分为财产保险事故和人身保险事故
财产保险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事故
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约定的人民遭受生老病死及伤残失业等风险事故 保险基金:通过商业形式建立后备基金,仅用补偿或给付由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主要来源:开业资金、保险费;特点:分散性、广泛性、退还性、专项性、增值性、赔付责任具有长期性等特点 保险职能:保险内在固有功能,由保险本质和内容决定 保险形变:狭义-对原有保险险种的修改、增删等变化以满足顾客需要
广义:设计、构造出满足顾客需要的新险种
原因:适应保险市场营销、满足顾客需要、提供保险公司竞争力
风险的分类
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结果:损失和无损失;纯粹风险能预测;是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 投机风险:既可能造成损失又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结果:损失、无损失、获利;一般不予投保
两者区别:前者总是不幸的,事故发生则可能带来损失。人们畏惧、憎恶的;后者有肯能获利,具有诱惑力,有些人为了获利愿意冒风险,一般只承保纯粹风险,而不承保投机风险
产生风险的环境 静态风险:由于自然力或人的行为失常所引起的风险 动态风险:人类社会活动产生的各种风险
两者都具有不确定性,区别:静态风险变化规则,适用大数法则,能较好的预测;涉及少数人;总是纯粹风险;动态风险极其不规则,难以进行综合预测;涉及多数人;可能是纯粹风险也可能是投机风险;
风险影响范围 基本风险: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力都不予特定的人有关,至少是个人不能阻止的风险,即全社会普遍存在的风险 特定风险:与某特定的人有因果关系的风险,即由特定的个人说引起的涉及个人的风险
两者界定不是绝对的,前者属于纯粹风险,后者包括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风险损失对象 财产风险: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损坏、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人的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损失发生的原因 自然风险:自然现象或物理现象导致的风险 社会风险:个人行为反常或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所导致的风险 经济风险:在产销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变动或估计的错误,导致产量减少或价格跌涨所导致的风险 政治风险:由于种族冲突、叛乱、战争等引起的风险
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界限难以准确区分
风险是否能够处理 可管理风险:可预测可控制的风险 不可管理风险:不能预测不可控制的风险
取决于收集客观资料和管理技术能力的程度
风险是否可以客观计算
主观风险:当对风险不能以客观上进行精准计算,而根据经验或想象对于风险因素作出分析和判断
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实施的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自愿保险: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上签订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法定保险:国家法律为依据建立的保险关系,有强制性
两者区别:范围约束力不同:法定强制性、全面性;自愿保险:投保人自愿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不同:法定由国家统一规定;自愿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
责任产生不同:法定自动产生;自愿保险:保险合同成立产生
支付保险费和赔款时间不同:法定都有一定限制;自愿保险仅在赔款上有限制
市场能解决的政府就不要参与,市场不能解决的政府一定要参与
按保险标的的不同进行分类: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按保险范围不同进行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以义务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信用保险:保险人根据权利人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即权利人投保他人的保险
保证保险: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即义务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按经营目的的不同进行分类: 营利性保险:商业保险,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的 非营利性保险:不以换取利润为经营目的。如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相互保险、合作保险
:国家立法通过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的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性保险:国家为实施某项政策而实施的一种非营利性保险
两者保险经营主体均为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区别
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强制性;政策性保险-非强制性
保险标的不同:社会保险-人身;政策性保险-财产 相互保险: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一种制度,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社 合作保险:参加保险的人以资金入股的方式集聚保险基金,为入股成员提供经济保障的制度,组织形式如保险合作社
两者均为非营利保险,法律性质相同,均为非营利的法人;保险人相同,投保人均为社员;决策机构相同,均为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事业责任损益的归属相同,均为社员;
两者区别:经营资金来源不同:相互保险-基金;合作保险-基金和资金;
适用范围不同:相互保险-公司法及保险法规定;合作保险-保险法和保险合作社相关规定
社员与组织关系不同:相互保险-随保险关系的终止而解除;合作保险-永久
保费制度不同:相互保险-固定保险费制和赋课式保险费兼有;合作保险-固定保险费制
安保险政策不同进行分类: 社会保险:国家立法通过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的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对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疾病等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按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原保险: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构成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保险; 再保险:一方保险人将原承担的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 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保险。
两者的异同: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的相同点在于:二者均存在数个保险人。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后者的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价值;前者存在数个保险合同,后者只有一个保险合同。
按承保风险不同进行分类: 单一风险保险:保险合同中只规定某一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综合风险保险:保险合同中只规定数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按保障主体进行分类: 团体保险:以集体名义使用一份保险合同向其团体成员所提供的保险 个人保险:以个人名义向保险人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