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起因和应对
浅谈当前群体事件产生的原因、特点和预
防处置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往往由某种或几种矛盾达到临界状态而突然爆发,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妨害经济建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离开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和谐社会构建设就无从谈起。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了建设富裕型小康鄂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新”战略,既出现了大量适应市场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兴产业,又出现了因产业调整、转制并轨、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等引发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特别是近年来,各类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处臵难度不断加大、对稳定和谐的危害在加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隐患。深入探索,积极预防,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严峻问题,成为构建设和谐社会和各级党政机关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实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经济奇迹,但与此同时社会不满以及表达不满的群体性事件也有惊人的增长。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这类群体性事件由1993年的1万起增加到2003年的6万起,而且规模不断扩大,参与群
体性事件的人数年平均增加12%。由73万多人增加到307万多人,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993年1400起增加到2003年的7000多起。一份官方资料指出,1995年,在30多个城市里发生的与工人有关的示威活动中,参与人数超过了100万,1998年参加这类示威的工人数上升300多万人。同时,全国各省(区市)县级以上的的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上访的批次和人次迅速增加,2000年分别比1995年上升了2.8倍和2.6倍。仅国务院信访局受理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次,2000年比上年上升了36.8%和45.5%,2001年又比2000上升了36.4%和38.7%。此外,在农民抗税和土地维权中,由于冲突双方的争议无法协调,导致农民维权抗争的方式不断升级,由到政府机关门前静坐、游行示威发展为到高速公路、铁路静坐。尽管中央明文规定慎用警力,但一些地方政府为平息群体性事件动用了警力,引起一定规模的警民冲突。
以上资料表明,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不论在数量、规模、频率、范围和强度上都呈现惊人的增长态势。这种态势无疑对社会稳定与和谐构成威胁。应当如何看待和处臵群体性事件呢?既要积极慎重妥善处臵,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阻力为助力,又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把它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标本兼治,这才是对国家对民族对一个地方高度负责的态度。
基层领导干部工作的第一线是问题与矛盾的焦点,群体性事件与棘手性事件更是经常面对。了解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起
因、预防和处臵,对于提高基层领导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是十分有益的。
(首先抛出一个农村基层典型案例,让党员对群体性事件有一个感性认识,同时激发大家的兴趣)
面对一个问题,我们通常采取“三步曲”的方法:首先要认识问题,回答“是什么”;接下来要分析问题,回答“为什么”;第三步要解决问题,回答“怎么做”。今天,我们不妨也按照这“三步曲”来共同探讨一下“当前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特点和预防处臵对策”这一课题。
一、是什么:群体性事件的含义和特点
(一)含义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类事件往往聚集几十人,上百人乃至上千人。这些群众以要求政府解决各种问题为由,有的集体上访,聚集在党政机关门口,堵塞交通,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有的与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的人民警察公然对抗,抓伤、挠伤干警;有的直接拦截各级党政领导乘坐的车辆,拦“轿”喊“冤”;
有的集体罢工、罢市、罢课;有的上路拦车,甚至聚众拦截铁路列车。
群体性事件必须同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突然发生,难以预料。二是群体响应,参与人数众多。三是问题极端重要,干扰乃至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特点
从我市近五年情况看,群体性群体性事件平均每年发生64起,呈波浪式发展,其中表现较突出的是聚众阻碍企业生产秩序、聚众阻塞交通、聚众上访和聚众械斗四个方面,平均分别约占25%、21%、19%和15%,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要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平均每年发生4.5起。其主要特点为:
1、潜伏性。它是群体性事件的普遍特征,几乎所有的事件都经历了潜伏阶段、明显阶段、发展阶段。不同的是有的酝酿已久,潜伏时间较长;有的临时诱发,潜伏时间较短。临时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也有促其形成的内在因素。新庙镇月陂村叶家大湾与邻村赵家细湾多年积怨,2004年4月1日,两村因清明祭祖地界发生纠纷,双方聚集200余人持锄头、铁锹相互殴打,致4人受伤。当晚,13名赵姓青年乘车欲往叶家大湾打架、被公安机关截获,搜出管制刀具14把。
2、复杂性。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比,近五年来,群体性事件在发生的频率和形式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涵盖了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涉及的人员也越来越多,包括有工人、农民、城镇居民、个体经营者、退休职工甚至个别干部;群体性事件牵涉到的部门也有从单个向多个发展的趋势。2005年9月19日,西山街办塘头角村部分村民以鄂州畅达沥青搅拌公司排入的气体造成严重污染为由,到该公司交涉无果,100多村民围者该公司大门,阻止车辆、人员进出达两天,后经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环保等多个部门参与协调才达到协议。
3、反复性。凡出现过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必然引起干群关系不同程度和范围的恶化,相互的信任感被削弱,加之由于问题解决的不彻底或者一时还不能完全解决,使闹事者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致使有些群众性事件往往出现反复。2002年,八一钢铁厂、三新服装厂、重型轧钢厂部分职工因企业改制、下岗退休工人工资、社会统筹未落实等问题,先后连续9次上访。去年,新庙镇茅草村村民以土地被征用为由,强行要求承接武钢球团矿厂卸货、土方工程等业务,近百名村民先后4次阻碍球团矿厂正常生产。
4、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诱因常常是偶然的,然而,能引发起来,都有必然性,必然性是通过偶然性为其开辟道路。群体性事件发生前,都积蓄了若干不安定因素,这些问题和矛盾和积累,各种意见扭结的增加,加之认识上、工作上的失误,到一定程度便产生质的飞跃。2005年6月28日,太和镇莲花学校一名初一学生因学习成绩不佳跳水自杀,其家长以该学生未参加期末考试而学校教师未通知为由,邀约亲友将尸体拖到学
校,停尸闹丧,到7月1日历时三天才处理完毕。
5、连锁性。群体性事件往往因执行政策上的偏差,同一类型群体性事件在一个地方得到了化解,在另一个地方没有进行处理,必然会连锁反应。如1998年9月,因学校向每个学生借款100元初三毕业时没有退还一事,葛店镇新村委员会300多村民到省教育厅反映,得到解决。随后,原大湾乡大湾村、曹岭村300多村民又到省教育厅,华容镇丁桥村100多名村民也到省教育厅反映。
6、规模大。群众性事件组织程度较高,持续时间较长,少则几天,多则十几天,甚至连续数月。在事件过程中,有的人言词偏激,行为不受约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近五年来,我市群体性事件发生数呈稳中略有下降的趋势,但每年参与人数却呈11%的比例增长。
除上述特点外,群体性事件还存在着内部问题公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相关问题连锁化,局部问题社会化,合理要求与无理要求相互交织等特点。
二、为什么: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产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发展不够。具体而言,一方面由于大环境的影响,群体性事件作为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的一个侧面反映,其形成和发展,总是最先受社会基本矛盾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两种体制交替,老的破了,新的尚未建立起来,导致部分政策落实不够。而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就有可能演化为群体性,如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军转干部安臵问题、国有企业转制问题、大学生就业分配问题,都可能是群体性群体性事件的起因。
(二)土地征用补偿问题。在当前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大变化,比较注重个人利益、地方利益,在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时,就结群闹事。在征用土地和城市拆迁过程中,村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对土地补偿等与其利益相关的问题心存不满,容易通过群体性事件,以求得更多获取补偿的目的。
(三)少数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少数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抱着“靠山吃山”的心理,在经济建设特别是外来投资企业建设过程中,有的被占地村民相互联系,胁迫建筑工地或一些建筑商接受他们提供的建筑材料,哄抬物价,若对方不接受,就联合阻碍施工,有的村民强行搬运,收取高额“力资费”,扰乱工地秩序。
(四)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人对于当前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不能正确对待,总以为有理就该闹,认为“法不责众”,以聚众闹事的方法来达到某种目的,事实上通过“闹”也确实使一些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这难免助长和强化了群众“闹”的心理,从而形成一些地区群众长期缠诉闹事,动辄上访堵路、停尸闹丧,导致处臵难度加大。
(五)腐败问题容易引发矛盾。当前经济转轨过程中,企事业内部矛盾增多,与腐败现象有着直接的联系,而村、镇两级债务风险增大。有的村、镇虽经济条件差,企事件单位效益不好,但个别领导依然吃、喝、玩、乐;有的企业领导在转制过程中,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从中得利,损害职工利益;有的单位、部门个别领导任人唯亲、唯利是图,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六)少数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在这些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干部矛盾突出,一些人为达到目的,以家族势力拉帮结派;有的村干部方法简单,自身威信不高,甚至贪赃枉法导致群众上访闹事。如在旧城改造、土地补偿款等处理过程中,或以权谋私、或工作失误,给部分村民造成较大损失,使村民对工作不满而产生群体性事件。
(七)基层执行政策有偏差。一方面基层政府有时不讲诚信,对前届领导所做的承诺和政策不承认、不兑现,从而导致当事人不满,产生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有时在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以及专项转移支付款时,由于财力困难,部分截留专项资金,导致国家的好政策在基层不能很好的得到执行,这也是基层群众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之一。
(八)基层部门回避矛盾、互相推诿。其实很多发生在基层的群体性事件最初都表现在一些小的方面,但是由于我们的基层部门没有在第一时间很好的直接面对这些矛盾,而是回避矛盾,互相推诿,直接导致群众对政府部门失去信心,产生不满情绪甚至抵触情绪,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
的错误观点去行动,矛盾就会得到激化,也让这些群体性事件失去了最好的解决时机。
(九)立法超前,保障体制或救助体制滞后。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由原来上年度的人平均收入的10年提高到20年,而现在农村路网建设相当好,行驶在路上的有拖拉机、农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这些车辆基本上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旦造成交通伤亡事故,肇事方很难按赔偿标准赔偿到被害方,往往由此引起群体性事件。
(十)上级机关对少数无理缠访者提出的无理要求有所迁让。上级机关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有时不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对群体上访提出的问题,偏信偏听,对发生的情况是什么历史条件下,有时不加以全面分析,指责基层机关没有按政策办事或执行时出现偏差,上访者对上级机关这样的表态如获至宝,回来后引起更大的群体性事件。
三、怎么做: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对策
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最终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下面,我们要着重探讨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对抗和激化的具体表现,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严重影响、干扰乃至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社会冲突事件。既然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那么对群体性事件首先要给予严格的界定,要严格区别多数参与群众和少数坏人,多数参与者是群众,只有极少数是坏人。
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一定要采取正确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要分清不同性质的矛盾,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不问青红皂白把一切错误归咎于群众,助长领导的官僚主义;二是看不到群众中的错误倾向,对少数坏人失去警惕。要做好工作,依法办事,满足群众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恰当地处理好各种问题。要把参与的群众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对少数触犯刑律的给予必要的制裁。要以事件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特殊手段,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从长远看,要从体制上建立健全切实接纳群众诉求并及时给予解决或回应的畅通有效的机制。
(一)群体性事件处置对领导的要求
瑞典有名谚语说得好:平静的海面上,每艘船都有好船长。在矛盾极其复杂的情况下,更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者,面在形势严峻、紧张、矛盾激烈时,群众十分需要引路者。群体性事件对领导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1、冷静
尤其是在第一线的领导首先要控制自己的情绪,要冷静沉着。领导者要以“冷”对“热”,以“静”制“动”,观其言、看其行,始终保持克制态度。
2、自信
群体性事件显著特别是非常规性,发展方向、结果很难预料,任何优柔寡断都可能错过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这时领导者自身的良好素质、胆略、直觉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环
境越严峻,人就越需要放松。在这一点上,“鸭式管理者”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浮在水面上的鸭子,给人的感觉是逍遥自在,但在水底下它的脚却在拼命划水。不管情况怎样,领导者也要泰然自若,合理而有效地开展工作。自信不是固执,是对事物冷静分析基础上,从内心产生的坚定信念。群体性事件中,领导者的乐观与自信对群众来说是最具感染力的。
3、冒险
群体性事件本身调处难度大,变化因素多,犹如处于瞬息万变战场上的军队,需要强制性的统一指挥和力量凝聚。因此,处理群体性事件要勇于冒风险。既要敢冒风险,又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有胆有识,在处理事件中,巧妙安排,抓住时机出奇制胜。在长期领导工作中形成的经验与教训,此时都成为解决与处理问题的基础。而领导者活跃的思维,丰富的想象力也是不可缺少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决策,未知因素太多,难度很大,领导者要勇于突破常规,敢于创新,大胆想象,从树立思想的交锋和不同观点的碰撞中及时做出决策。就能使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4、责任
处理群体性事件难度比较大,要求领导者要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即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这一素质的领导者,是不能把握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从战略高度沉着稳健应付危机的。
(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处理群体性事件这类非常规性问题,若想获得满意的结果,避免影响或把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领导干部必须要掌握科学的处理原则。
1、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的第一个要求是,控制局面要及时。群体性事件来势猛,发展速度快,危害大,要求快速控制。
第二个要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第三个要求是,沟通协调要及时。群体性事件的妥善解决往往需要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孤军作战,就事论事,效果不好。例如,对在基层发生的因拆迁安臵问题而出现的群众冲击党政机关这类群体性事件,仅靠调动警力去压制,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相反会使事态进一步恶化。这时就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拆迁办、开发公司、法律权威部门等多方机构,才能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达到标本兼治。
2、灵活性原则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对组织和成员产生的冲击也颇为严重,在这样特殊情况下,常规的方法都显得无能为力,而此时的机动灵活则是领导者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
灵活性的原则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各个环节上都有所体现。首先,在处理事件上程序上传统的思想是领导者要临危不惧,迅速查明原因。在这里临危不惧是对的,但迅速查明原因却并不一定现实。原因一定要查,但不是在开始,而是在局面得以控制之后。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许多领导者首先关心的
是事件如何引起的,是谁的责任,先打官司论长短,结果往往使局面日益恶化。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出发,这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灵活性原则题中应有之义。其次,群体性事件变化多端,随时会有各种情况出现,处在第一线的领导干部执行上级命令天经地义,但决不能成为一架死板执行命令的机器,面对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一成不变地盲目执行上级的指示,会给处理带来更大的难度。领导的行为若想有效,就必须随着被领导者的特点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把决策权最大限度地放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符合客观事实的决策。最后,执行方式要灵活。在解决问题时,我们虽然强调快速,但也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承受度。针对不同群众的需求,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总之,离开了灵活性,群体性事件就得不到圆满解决。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看待事件到调查处臵,都必须一是一、二是二,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力求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4、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正因为群体性事件的突变性强,如在处臵中徇私情,闹派性,搞本位主义、地方主义,不仅处理不好,而且会激发新的矛盾,扩大事端。因此,必须克服私心杂念,站在公正立场,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只有无私,才会无畏,方能大胆处臵,敢于坚持正义和公道。
5、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哪里出现群体性事件,就由哪
一级政府或单位负责。平时,应建立分级负责制和分工负责制。本级出现的事件,由本级处臵;涉及几个单位出现的事件,由几个单位的主管部门调处;本级无法调处的,由上一级出面调处。在领导分工上,一般谁主管,由谁牵头调处。总之,要一级为一级负责,谁分管由谁负责。
6、坚持维护安定团结的原则。出现群体性事件,在处臵中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向稳定的目标努力,真正体现稳定社会大局,稳定群众情绪,稳定工作秩序。多做疏导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扩大事态。同时,要学会贪污办事,通过打击孤立挑起事端的顽固分子,争取不明真相的群众,坚持真理,维护团结,确保稳定。
(三)群体性事件应对要略
群体性事件是棘手的,任何领导都不希望它发生。但作为领导者,又必须面对客观事实,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必须掌握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和艺术,做好应对这类事件的准备。
1、要采用“快刀斩乱麻”的艺术,取得时间上的主动权。处臵群体性事件,争取时间极为重要。该决断的时候,还在反复“研究、研究”,会使“小事闹大,规模扩大,难度增大”。因此,要火速受理,及时疏导、及时调处。要在众多矛盾之中,找出主要矛盾,在不清楚之中,找出清楚之点,抓住问题关键点果断处臵。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来不及钻空子,无时间出馊主意。案例之一,银川市出租车风波。2005年7月29日,宁
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的出租车司机连续进行了4天集体上访,6000多辆出租车司机集体罢运,给市民和外地游客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这个大规模集体上访起源于7月28日银川市出台的一系列与出租车行业有关的规章:即准备于8月1日执行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管理规定》,全体出租车司机对这两项涉及自己重要权益的规章不满,认为许多规定内容不合理,不公平,也没有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处理情况。面对广大出租车司机大规模地集体上访和集体罢运,7月30日,银川市政府秘书长接待上访司机说,以上规章暂缓执行。于是,司机仍然集体罢运。7月31日上午,银川市市长又接待上访司机,作出停止执行两个规章的决定。随后,银川市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了两个通告,停止执行两个规章。评析要点。此案涉及政府行政立法的内容和程序问题。我国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具有规章的制定权,银川市人民政府就属于此列。但政府行使行政立法权也不能随意并只考虑有利于管理的一面。第一,如果银川市秘书长接待上访司机时,采用“快刀斩乱麻”的方法,停止执行两个规章,就引起司机们继续罢运。第二,政府行使行政立法时应有正确的认识。规章制定权虽然由政府来行使,但规章作为法的一种,应当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不是政府领导或管理部门意志的体现,为此,规章的制定在内容上不能由政府随意规定,而应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如在权利规定上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义务规定上要公平、公正,切
合实际,在群众能随的限度之内。否则就会受人民群众的公开反对,使之难以实施。第三,立法应当具有民主性,民主立法、民主决策是当代行政的重要原则。规章的制定在程序上应当以各种必要的方式充分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地听取群众特别是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银川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时未能做好这一工作,因而发生广大群众不满意的结果。第四,规章在内容不合理难以实施时政府能及时加发废止,这是正确合法的措施,应加以肯定。
2、要采用“先礼后兵”的艺术,取得手法上的主动权。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既要组织群众弄清事件真相,又要发动群众出主意,迅速平息事态。同时,要讲清道理,进行正面宣传,决不能搞“三句好话不如一马棒”。如果随便训人、整人,盲目抓人、关人,那将会把事情办坏,激发新的矛盾。即使有不听劝告的人,也得“先礼后兵”。第一,领导者自身要从容镇定。在群体性事件来临时,领导者要冷静,不能自己先乱了方寸。第二,多做说服教育。现在发生的基层群体性事件,大多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群众要求大部分是合理的或具有合理因素,只是因为急于解决问题而采取了过激的方式,或者说采取非法手段维护合法的利益。为此,只能采取说服劝解,释疑答惑等方法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安定人心。第三,要感化不能激化。群体性事件来临时,一般对方言辞比较偏激,有时甚至侮辱现场领导的人格。对方提出的要求有时相对苛刻、过分,这时如果跟其正面交锋,就会导致
矛盾进一步激化。因此,只能静心感化当事人,让这一事态在自己的掌控下并得到下一步的解决。要感化不激化,要讲究语言的技巧,(1)在语言缩小与上访者的距离,化解对抗情绪。
(2)模糊回答上访者的提问,如2003年11月21日,葛店镇姚湖村300多村民,因电厂1992年征用其土地,欠村民土地费、劳动力安臵费、青苗补偿费98万元,围攻省政府,经过做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将上访人员劝至省信访局内并要求他们选出5个代表,进行协商。协商时由省信访者的崔处长主持,有省国土资源厅的王处长、市信访局林科长参加。姚湖村村民代表王祝齐发言,一共提出4个问题,一是问我,今天我们的上访是不是违法?我答,违不违法我也说不清楚,信访有信访条例。如果用外交语言来回答记者问的话,违不违法无可奉告。但在站你们的角度,我深有同感。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土地至今还没有兑现,如果我是你们村的占压土地的村民,我也会到省政府来,俗说,民以食为天,农民以地为本。土地补偿费、劳力安臵费、青苗补偿费没有及时兑现,给你们的生活带来困难,你们找个说理的地方是完全应该的,我们当干部把一个月的工资未及时发放,就会说怪话,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人同此心,此心相比,完全可以理解你们的心情。(3)直观答,争取群众对调解者的信任。如2001年4月,原泥矶乡四分村、罗湖村400多村民因移民建镇费未足额到位,围攻了华容区政府。把区政府围了个水泄不通,车子也不许进出。时任区委书记陈伯才同志由于要接待市里领导,委派我负责接待。上访者张金民一开
始就提出,陈书记都解决不了,你一个纪委书记还解决得了这个问题?我就直截了当地回答他,我在华容工作过很多乡镇,好象没有什么问题没有处理下去,现在好象一个人病了,我还没有给你们拿脉问诊,你就知道我处理不了吗?如果我开的处方不行,还可以“转院”。随后,他们只留代表协商,其他人全部回去了。这就是直观答。第四,用好人力资源。群体性事件出现时,要找到对情况、关系比较熟悉的人,采取“一把钥匙套一把锁”的办法来解决。情况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强硬的措施,依照党纪国法予以处臵,使好人能觉悟,坏人受惩罚,事件得以平息。
3、要采用“包公断案”的艺术,取得决断的主动权。“包公断案”的特点,是重调查、重证据、严格依法办事。处臵空发笥事件,同样需要这种艺术和风格。这就要求领导得勤于调查,把事件真相弄清楚,严格依法照章处臵。在处臵中不徇私情,不畏权势,只要决断正确、反响会更好。如果事实掌握不准,决断一错,会增加若干倍的工作量。若是处臵事件当中有徇私谋利行为,那更会引起群众不满,扩大事态向消极方面转化。采取具体措施处理事件,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决战时期。
首先,敢于否认以前作出的违规决定,要否认可能有三种,一是涉及到本人是主要的决策者。即使当事人也要有敢于超越自我否定自己的胸怀。二是要不畏权势,很可能作出这个违规决定的领导已经提拔了,或是现在的直接领导。三是要不怕得罪人,可能作出违规决定的领导仍然是作出违规决定的单位的
主要领导。这时领导者的指挥能力、运筹、决断、魄力都将发挥重大的作用。
再次,顶住说情风,撕破人情网。处理方案一经确立,就要一视同仁,铁面无私。
最后,执行要有力。处理群体性事件,常常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阻力,如果忍让、退却,就会带来无穷的后患。
案例之二:
陈乡长怎样处理清欠中的突发事件
红星乡几年来连续完不成国家的征粮任务,受到了上级的批评。为此乡政府于9月19日专门召开了乡领导会议。会上分析了情况,全乡共有九个自然村,数年累积共欠征粮50万斤,其中宋王庄所欠最多,达15万斤。会议决定以宋王庄为突破口解决欠粮问题,并成立了由副乡长王士清为组长,有六名普通干部参加的清欠小组。要求在三秋大忙季节到来之前彻底解决欠粮问题,否则还将赞成新的拖欠。
9月20日上午,清欠小组到了宋王庄,据村干部介绍,该村拖欠现象普遍,有人欠几十斤,有人欠几百斤,欠的最多的是一名叫宋千的农民,多达4000斤。该人从八三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就没有交过征购粮,大多数农民是受宋千的影响而不交的。清欠小组决定从宋千开始。
小组一行7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来到了宋家,宋千已候在门口。王副乡长说:“老宋,咱们到你家里谈谈。”宋千满脸怒气地回答:“上家里干什么?不就是要粮食吗?有话就在这
说。”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王副乡长想拉宋进屋,谁知刚一拉他,宋便破口大骂,王副乡长和村干部责问为什么骂人,宋不但不听,反而骂得更凶,并向王副乡长下腹一头撞去,在场的人急忙架住才未造成严重后果。王副乡长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命令干部将宋送乡政府解决问题。这时围观群众挤满了街头,清欠工作中断了。
宋千被送到乡政府后,躺在会议室的排椅上,直到晚上不吃不喝也不吱声,实际上是绝食。其亲属到乡政府又哭又闹,说宋千有心脏病,要长王副乡长评理,责问为什么要抓人,其妻也几次晕倒在乡政府院内。
在这种情况下,乡党委书记兼乡长陈洪连夜召开了乡常委会,专门研究解决宋千问题的办法。会上王副乡长介绍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大家认为:宋千问题已在宋王庄造成了影响,欠粮户都在看乡政府如何处理,看宋能否交齐征购粮。同样,其他村也在看宋王庄。因此,宋千成了全乡解决欠粮的关键。对于用什么办法解决宋千绝食和交粮问题成了议论的主题,大家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措施。陈乡长最后总结发言时说,宋千的问题一定要妥善解决。第一,将宋强行送医院治疗,以防不测;第二,王副乡长暂时回避,以免事态激化;第三,进行调查,分别召开宋王庄村干部及宋千家属座谈会,了解宋千为什么不交征购粮和对乡领导有抵触情况的原因。乡领导进行了分工并立即实施。
21日凌晨宋被送进了医院,但他不与医生配合,拔下了输
液针头,听不进任何人的劝说,身体状况很差。
分工调查的同志已得到了初步结果,其主要原因有三:
(1)宋在1982年初(当时未进行联产承包)修建饮水闸时,由于在水中作业得了重病,当时公社带工的领导答应在宋养病期间,除报销医药费外,工分照记。但在1982年下半年宋王庄实施了联产承包,而宋的病仍然未好,医药费没人管了,工分也记不成了。他曾多次找村、乡领导,但因公社时期的领导已更换或调动,新领导不了解情况,因而没有给予明确答复,致使问题拖到现在仍未解决;(2)宋的家庭条件很差,由于身体不好,不能正常参加劳动,农活主要由其妻干。(3)宋的情况得到了乡亲们的同情,不少人对乡政府的做法不满。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乡领导召开了座谈会,决定由陈洪乡长亲自出马做宋的工作。21日下午,陈乡长来到了医院,对宋讲了如下意见:
1、我代表乡党委和政府向你道歉,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致使你的遗留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这是我的责任。
2、乡政府决定,过去看病的医药费由乡政府给予报销,并参照1982年的工分值,一次性补助一千元。
3、这次住院的医药费共计200元,考虑到你家中确实困难,从乡救济款中支付。
听了陈乡长上述意见后,宋千的情绪已稳定下来,认为乡政府的决定合情合理。陈乡长接着说:“你张口骂人,绝食是完全错误的。向国家交纳征购粮,是每个农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你所欠的四千斤粮食需交纳。”
与此同时,其他领导也在做宋的家属的工作,最后宋对乡政府的处理意见没有提出异议,表示愿意在近期内交齐4000斤粮食,使这场纠纷提到了圆满解决。
4、要采用“宜粗不宜细”的艺术,取得工作上的主动权。处臵群体性事件,一般“宜粗不宜细”。要先抓主要矛盾,查主要对象,找主要原因。凡与事件无关的不涉及,对于一时难弄清的线索,特别与事件关系不大的问题,可先搁一搁,必要时再补查。力求抓住主要问题突破,强干弱枝,立竿见影,以便争取多数群众支持,快速缓解矛盾,平息事端。2001年7月,原大湾乡陈镇村40多位村民到区政府请愿要水,
5、要采用“以攻为守”的艺术,取得政策处置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的处臵十分复杂,因为事件本身有多种矛盾,既有执行政策的偏差性,又有执行政策的随意性。从涉及人员来看,需要满足各不相同,从问题解决来看,要旗臶鲜明地保护合理要求,理直气壮地消除少数人的不合理要求,以便争取多数群众支持我们处臵的相关政策。
6、要采用“借力还力”的艺术,取得方法上的主动权。处臵群体性事件,也可以采用“借力还力”的办法,这是因为群体性事件内部也充满矛盾。要求党委政府解决他们的问题时,他们是高度统一的,但接触到如何解决时他们问题时,内部又有分歧,因为各自的利益不尽相同。这时可以分类型了解情况,将不同类型人的意见相互告知,通过几次甚至多次的撞击后,达到有一定的共识了。但仍然有距离,可以召开不同类
型人员的代表会,让他们一起民主商议,用群众议事的办法来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7、要采用“自我标榜”的艺术,取得安定民心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后,一般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的往往是一些副职领导,在这个时候群众可能会对这些副职领导产生不信任感,觉得他没有解决事件的能力和权力,甚至有时在语言上对他嘲笑和攻击,这是群众对“一把手”权力的迷信。如果你到现场之后,就是要告诉群众,你代表组织来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发扬“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精神,把自己工作过的主要经历跟在场的群众简要的说一说,并且大胆的表态,我完全有能力解决你们的问题,增强你在群众中感召力。只有让群众相信你有解决他们问题的能力,相信你有解决问题的权力的时候,他们才会跟你对话,你在现场才能够镇得住场子,说话才能让他们听得进去,然后在慢慢了解具体情况后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8、要采用“以退为进”的艺术,取得大局上的主动权。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作为前往现场处臵问题的领导者,在初步了解引发这一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之后,心中就要对整个事件有个全局的把握,跟群众的交谈对话中,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并且这些是日后迟早要解决的问题,就要当场答复群众,让他们吃下一颗定心丸;对待群众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而群众反映又比较强烈,完全给予拒绝又只能让现场气氛更加紧张,这时候要打破常规,在其中选取一两点比较细小的,
又在自己权力处臵范围内可以作出让步的,给予群众许可,这样先“退一步”,以取得处臵上的主动权,然后为整个大局的“进一步”取得铺垫。
9、要采用“缓兵之计”的艺术,取得处置上矛盾双方共赢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最初矛盾双方情绪一般都表现的比较激烈,这个时候解决问题就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抱着速战速决的心理,而要在第一时间让矛盾的双方都心平气和,让大家静下心来,坐在一起共同协商,如果双方提出的要求差距很大,这时更加需要来现场处臵问题的领导尽量做思想工作,不能让矛盾双方因为一句话不和就加重 事态的恶化,要让反应激烈的双方都缓一缓,等待双方的情绪平和之后再逐步寻求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并尽量达到矛盾双方的共赢。但是处臵这些事件也不能久拖不决,让双方看不到共赢的前景,这样也会让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10、要采用“不留尾巴”的艺术,取得防患上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是十分复杂的,因为事件本身交织多种矛盾,从产生看,既有历史遗留因素,又有现实诱发之因;从涉及的人员看,构成成分复杂,思想境界、需要满足各不相同;从问题的最终解决看,需要各方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求大同存小异,方能得到满意结果。
基于这样的认识,领导者在群体性事件处理方案的选择和实践过程中,要用辩证思维方式,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既着眼于眼前问题的解决,又要考虑长远,切忌简单从事,为
以后工作留下后患。对各方面提出的要求,要全面分析,不轻意许诺,不因一时轻率,今后给组织留下后遗症。要有准确、齐全的文字依据形成有权威、有法律保障的协议或纪要,随时整理归档,以便防止今后出现反复。
案例之三:
四分村罗湖村村民为移民建镇资金发生群体事件
2001年3月,原泥矶乡罗湖村、四分村400多名村民为移民建镇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围攻华容区政府,要求移民建镇资金补偿要足额到位,经调查原泥矶乡党委政府作出决定:
建三层楼的楼房补偿13500元,户数26户
建二层楼的楼房补偿12500元,户数161户
第二排建二层楼的(叫建村户)补偿10500元,户数132户
建镇户(不是移民对象)在集镇建了房子,每户补偿5000元,21户。
建镇户(是移民对象)但不是移民政策出来后建的房子,每户补偿8000元,18户。
按当时移民政策规定,每户补偿15000元,乡镇发放到移民户13500元,余下1500元由移民建镇作为公共设施建设(土地的征用、平整、道路的硬化、线路的架设、供排水等)同时当时分管移民建镇的副省长苏晓云同志讲过“不见鬼子不松弦,不 守门栋不给钱”同时以上五种类型的都接受了上级的检查,请问怎样处理?
第一采用“快刀斩乱麻”的艺术,抓住问题的关键,建三层楼的26户,建二层楼的121户,所谓建村户132户,共计319户统统补到13500元。
第二采用“借力还力”的艺术,三层楼户的,首先提出要水涨船高,同时对二层楼户闹得最凶的几个人有意见,他们当中有一户建二栋,我们一栋六间房,补偿13500元,他们一户建二栋八间房,补偿了27000元。
第三采用“以攻为守”,对建镇户21户,是移民对象,不是移民时间建房的18户,理直气壮否定原泥矶乡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是错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凡是补偿的资金要全额收回。
(四)处置群体事件的程序
在控制事态后,要及时准确地找到群体性事件原因,对症下药,使问题得到解决,这一阶段主要是作好如下方面的工作:
(1)收集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深藏在事物的内部,隐含在各种现象之中,要想把握它,必须掌握大量的材料,并对此进行分析与综合,要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据此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领导者在收集材料和信息的过程中,一般可采用公开调查或隐蔽调查等方法。公开调查法,即事件发生后立刻深入现场,观察事态的发展,了解情况,特别是关注群众的情绪。可以广泛听取事件参与者、目击者的反映、想法,不漏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善于从薄弱环节入手,寻找新的突破点。只有实际调
查,领导者的感受才会强烈,解决问题的态度才会更坚决。隐蔽调查是指对有些群体性事件不便做公开调查,而采用暗中观察,在不引起对方的警觉和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依法收集掌握事件的情况和踪迹。至于采用何种方法去调查,主要还是依据事件本身的性质,要从实际出发。但有一点是要提醒领导者注意,材料必须真实。虚假的材料只能搞乱领导的思路,使处理走上弯路,给组织处理带来了难度。
(2)确定事件的性质
这是处理群体事件的关键。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领导者要做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工作。这主要是对群体性事件做战略性的分析,包括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力量是来源于组织内还是组织外,是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来源于哪些社会阶层或群体?群体事件的人员最终目的是什么?通过这些分析,使领导者牢牢掌握处理群体事的主动权。林肯说:“我从来不为自己确定永远适用的政策,我只是在每一个具体的时刻争取做最合乎情理的事情”。
(3)制定具体解决措施
事件的性质确定以后,必须迅速制定处理问题的总体方案。首先要具有可行性,能在现有条件下付诸实施的可能,不求完美,但求实效。其次,要注重效果,标本兼治。群体事件的处理既要着眼于当前事件本身的处理,又要着眼于长远,要瞻前顾后,统筹考虑。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和视野狭窄、鼠目寸光的短期行为,而应从全面的、整体的、
未来的高度进行考虑。群体性事件的处理,还要求领导者的决策把握重点问题,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首先治标,在治标基础上,谋求治本之道。处理时应富有创意,如果采取的方法巧妙灵活,恰到好处,有时会出现一个出乎人们预料的美好结局。所以领导者在出台处理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从而使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五)预防群体事件发生对策
处理群体性事件,虽然有原则、方法和艺术,但方法和艺术不是万能的,关键还在于平时扎扎实实工作,要防止把主要精力放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上,而忽视日常工作的倾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群体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
1、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稳定和谐才有保证。同时,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工资、离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弱势群体”稳定。
2、稳步推进改革,正确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群众承受力的平衡。相对稳定是改革顺利进行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改革的每个重大措施都要立足长远,考虑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经过科学论证后,再严密组织实施。要保证政策的稳定性。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协调好、维护好。这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好
事、办实事。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党的威信和良好形象。
4、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实行综合治理。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涉及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解决,职责不明的,由政府出面确定牵头单位,逐个问题加以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推广领导接访制度,主要领导直接督办,亲自解决,形成职责明晰的全社会共同维护稳定的工作机制。
5、建立社会救助体制。在目前我国立法超前的情况下,尽管有一些保障体制来保证法律实施,但做起来还难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一旦在乡村出现了交通事故,赔付很难到位。必须建立救助体制帮助人民解决一些切实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6、执行上级政策要严谨。随着法治政府的建立,政府信息的透明度逐步增强,人民群众更能知道有关政策、规定,所以我们执行上级政策尤其是关系到民生问题时,要切实做到不则不扣。
7、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社会改革发展过程出现矛盾是再所难免的,但是我们要遇到矛盾不回避,不推诿,现在要逐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排忧解难。
可以说群体性事件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 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 民办好事、办实事。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党的威信和良好形 象。 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实行综合治理。 4、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实行综合治理。群体性事件 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各 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涉及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解决,职责不明的,由政府出 面确定牵头单位,逐个问题加以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 加强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处 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推广领 导接访制度,主要领导直接督办,亲自解决,形成职责明 晰的全社会共同维护稳定的工作机制。 建立社会救助体制。 5、建立社会救助体制。在目前我国立法超前的情况 下,尽管有一些保障体制来保证法律实施,但做起来还难 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一旦在乡村出现了交通事故,赔付很难到位。必须建立救 助体制帮助人民解决一些切实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执行上级政策要严谨。 6、执行上级政策要严谨。随着法治政府的建立,政府 信息的透明度逐步增强,人民群众更能知道有关政策、规 定,所以我们执行上级政策尤其是关系到民生问题时,要 切实做到不则不扣。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7、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社会改革发展过程出现矛盾是
再所难免的,但是我们要遇到矛盾不回避,不推诿,现在 要逐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权为民所用,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排 忧解难。 可以说群体性事件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 所遇到的一道难题,其实出现这样的事件并不可怕,我们 要直面这样的事件,要真正从掌握这样的群体性事件的产 生根源、发展态势入手,分析事件的原因,并遵循一定的 规律,掌握现场处置事件的艺术性,采取正确合理的对 策,相信群体性事件就会得到很好的解决,这样的群体性 事件也会在我们身边逐步变少直到消灭,我们的社会也会 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