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的收益分配
Value Engineering ·53·
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的收益分配研究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Research of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Association
鲍莉荣Bao Lirong
(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211100)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1100,China )(Business School ,
摘要:根据产出分享模式,确定了各影响因素的权重,利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成员企业的贡献,在此基础上进行收益分配。该分配方法较好地
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间的利益分配有一定借鉴作用。体现了公平兼顾效率、
Abstract:It determines every influence factor ′s weight according to the output share model, synthetically estimates member enterprises' contribution by many factors and proceeds income distribution on this basis. This allocation methods reflects the principle of fair attention to efficiency and more pay for more work well, it has a good reference to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he members in design-construction contract association.
关键词: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收益分配Key words:design-construction contract ;association ;income distribution
中图分类号:F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
02-0053-02
其中,
C i :成员企业i 的成本投入额;R :联合体成功运作项目的总收益;Q i :企业i 单独承揽项目获得的收益;I i :企业i 参与联合体后获得的总收益;V :联合体成功运作的合作剩余,即额外收益;X i :企业i 从额外收益分配中所得收益;其中i=1,2,i=1为联合体中设计方A 的相应参数,i=2为联合
(下同)。体中施工方B 的相应参数
条件①为企业参与联合体的理性条件,即所得的收益不得少于投入;条件②为个体合理性条件,即企业如果从联合体中得到的收益少于独立承揽项目所得收益,则企业不会参与联合体;条件③为集体合理性假设,即所得收益都能得到合理分配。另外总的分配不能超过总收益,否则会出现“空头支票”。
基于以上假设,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企业组建联合体的根本目的是增加收益,而联合体成功运作使组织核心能力得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此时将产生准超额利润即合作剩余。对这部分额外收益在成员间进行合理分配,是一次合作情况下联合体成功运作的
由图1可以看到,如果A 、B 双方一方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则关键。
2联合体利益分配研究不合作方获得收益为2;若双方均合作,则双方获得收益均为1;若
2.1利益分配影响因素在联合体运作的过程中,成员企业共双方均不合作,则双方收益均为-1。在四种状态下,设联合体总收益
享利益的同时也要共担风险,笔者采用产出分享模式对额外收益进———————————————————————
风险承担和工作绩效三方面对额外收益进行行分配,从成本投入、作者简介:鲍莉荣(1987-),女,安徽天长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
0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联合体在越来越多的中大型项目中得以采用。而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因其在设计和建造环节上能更好地衔接并实现更有效的信息传递而成为目前最主要的联合体方式[3]。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是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一方作为牵头方,共同进行投标。中标后,凭借各自在设计和施工领域的优势,分别承担有关设计和施工任务,在项目上共同向业主负责。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实现强强联合以期减少因“有限理性”所产生的额外交易费用,共享资源、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以增加收益。
但同时联合体是一个以市场机遇为驱动力的临时性组织,在企业以个体利益为最大的假设前提下,利益关系是核心,因此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是促使成员企业为集体利益付出努力、提高项目整体效益的关键。
文献[5]基于博弈理论论述了构建合理的联合体收益分配机制的必要性。文献[7-8]以合约理论和博弈论为基础构建了联合体中总承包商的收益分配机制;也有学者借鉴价值链思想对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研究[4]。目前,很少有学者对联合体成员企业间的收益分配的影响因素及量化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本文将针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的特点,根据产出分享模式,利用多目标决策方法对联合体的额外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1联合体成员行为假设与合作条件分析
1.1联合体成员行为假设考虑到联合体的实际特点及研究的可行性,现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1:联合体成员是“理性的经济人”。联合体成员间存在“非对称信息”现象,企业出于经济理性可能会为追求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利于共同利益的行为,但同时这也为联合体通过设置相应约束机制防范个体冒险行为留下可能空间。
假设2:联合体成员间只有一次合作博弈。总承包联合体存在的主要形式是“半松散型”组织,成员企业间很可能是一次性合作。基于假设1,联合体成员合作的博弈过程是典型的一次性囚徒困境博弈。则可得利益矩阵见图1。
分别为b 1、b 2、b 3、b 4,则b 1=1+1=2,b 2=-1+2=1;b 3=2+(-1)=1,b 4=-1+(-1)=-2。
根据以上分析,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成员企业会根据其在协议
此时作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企业将中承担风险的大小来选择行为。
是总承包合同中唯一的乙方,承担着履行合同的主要责任,风险最大,故只有选择合作。而另一方可根据自身的风险判断选择“合作”或“不合作”,而显然其选择“不合作”更为有利。为阻止联合体成员
“约束激励”作用在个体利益驱动下选择冒险行为,应设计一套具有
的利益分配方法,在保证总体利益最大的前提下使各成员获得理想的收益。
1.2联合体合作条件联合体形成的主要动力是利益最大化而风险最小化,因此联合体成功运作的关键是预期收益为正,同时收益均可分配。假定某总承包联合体由设计方A 和施工方B 构成,则成功合作的条件为:
①ΣC i 燮R
i =12
(1)(2)(3)
②Q i 燮I i ③ΣX i =V
i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