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06-20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一、建设单位可随时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或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电子版注册表格。
二、建设单位填写监督注册表格后,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办理监督注册手续:
1. 备案监理、施工合同(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及合格书;
3、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3份)、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1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资质证书(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和相关人员资格证书(1份)该项所需提交资料均需计算机填写并打印。
4、对于打桩工程,桩基手续必须在主体以前单独办理。
5、工程规划总平图(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上述资料经审查齐全后即时办理并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受理单,存在问题发不予受理单。
联系电话:5896056投诉电话:5896088 5896056
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