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申请认定
10-24
就业困难申请认定提交资料:
1、《申请表》,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
3、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4、已求职满三个月证明材料。
□单亲: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其中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单亲家庭,需提供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夫妻双方: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失业证。
□低保: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领取“低保”生活费存折。
□需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提供工程兵本人退伍证及结婚证。
□随军家属:提供部队批准文件、市军转办审核文件、现役军人证明及结婚证。
以上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三份)
就业困难申请认定提交资料:
1、《申请表》,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
3、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4、已求职满三个月证明材料。
□单亲: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其中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单亲家庭,需提供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夫妻双方: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失业证。
□低保: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领取“低保”生活费存折。
□需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提供工程兵本人退伍证及结婚证。
□随军家属:提供部队批准文件、市军转办审核文件、现役军人证明及结婚证。
以上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