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
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开发项目的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工作能够有步骤地统一、协调、高效开展,确保材料设备能够按合同和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采购、认质核价,加强现场材料设备的监管力度,以达到加快进度、提高质量、节约成本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的甲供材料设备及乙供材料设备按合同约定需甲方核价的管理工作。
三、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管理
1.甲供材料设备需用计划:每月5日前,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施工进度、采购周期要求提出准确、完善的材料设备需用计划。计划应明确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等级、技术要求、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数量、供货时间等。材料设备需用计划交甲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其真实性、准确性,报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交预算合约部组织采购,确保采购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2.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预算合约部根据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制定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3.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属于招标范围的材料设备,按招标管理办法实施采购。不属于招标范围的材料设备,由预算合约部组织,选择三家及以上供方分别报价,经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定标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4.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时,应协调好乙方与供应商的关系。甲供材料设备到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乙方,共同按照合同和样品要求,对到货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等级、技术标准、数量(包括配件和辅材)和相关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
5.甲供材料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甲供材料设备使用前,由乙方向项目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按规范要求需要检验或试验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后,进行检验或试验,相关资料齐全后向项目监理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不得使用。
6.甲供材料设备的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收到的甲供材料设备,若发生丢失、损坏,自行负责赔偿并承担影响的工期损失。
四、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管理
1.乙方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施工进度要求,按时将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组织到位,
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完全责任。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规范等。
3.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报甲方认质核价后方可采购。未经甲方认质核价,乙方自行采购,质量和价格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采购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时价差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时按市场价调整合同价格。
4.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申请:每月5日前,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设备采购周期要求,提交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申请表(三家报价及相关资料)。申请表中应明确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等级、技术要求、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数量、供货时间和相关技术参数等,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申请表交甲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其真实性、准确性,报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交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确认数量、确认是否属于核价范围等,再由工程部组织认质后,预算合约部组织核价。
5. 乙供甲认质核大宗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工作必要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其余经市场调查,选择三家及以上供方询价或报价,交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执行。
6.甲方审核的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申请表乙方不予认可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代购;甲方代购的价格低于或等于核定价格,则该核定价格作为有效的认质核价依据,甲方按已代购材料设备价款的百分之二收取代购费,代购货款和代购费从承包人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甲方代购的价格高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计算价款,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回,高出部分价款由甲方承担,并不得收取承包人代购费。
7.甲方代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按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执行。
8.经甲方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不得为压价而降低质量标准,否则甲方在结算时按核定价的85%及以下比例对该材料设备进行结算,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不予结算并追究损失。
9.认质核价部分材料设备乙供材料设备验收:认质核价部分材料设备到货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监理,按照投标文件、合同、认质核价申请表和样品要求,对到货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等级、技术要求、数量(包括配件和辅材)、生产厂家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乙方填写现场材料设备验收记录表,相关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认质核价部分材料设备结算依据之一。
10.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的结算:认质核价部分乙供材料设备,须附甲方审批的认质核价申请表及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方可结算。
11. .乙供甲认质核价材料设备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重新认质核价后方能使用。
预算合约部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