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嘉华建筑公司项目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配置标准表)
长沙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办公设施设备和用品配置标准及采购租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部帮设施设备、办公用品配置与使用,根据公司《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第九条第4款“项目无权采购办公用品、行政工具,如需要时应向公司领用或申请,费用按租赁折旧办理,该项目完工后交回公司造成损失按规定赔偿”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配置标准
公司项目部办公设施设备和用品分为大宗办公设施设备用品和易耗办公用品。
一、大宗办公用品的配置标准,见下表: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采购标准如下:
三、在公司配置标准以外的大宗办公用品,由项目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条 配置办法
一、易耗办公用品和标准以内大宗办公用品,由项目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后按标准进行配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配置“标准”以外的大宗办公用品,首先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实际进行内部调剂,若不能调剂,则组织采购并按标准配置。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对项目配置的办公设备建立配置台账。项目部则建立自己的台账。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配置的大宗用品设定购置价,按项目部预定工期(月份)设定折旧费率由财务室收取(扣)款项。
三、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项目部裁撤时办公设备用品的盘存与收取。确认损失与损坏予以赔偿的额度,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财务执行。
四、各项目的大宗办公用品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负责保管,监管其使用过程。年底由部门对大宗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清理盘存。
五、办公设施设备保管使用责任要具体落实到人,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和台账记录。造成丢失,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清查,确认遗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办公用品损坏,区分正常使用损坏或非正常使用损坏,属正常使用
损坏的,由使用项目部自行维修,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维修,不能修复的,由损坏者赔偿。
七、项目部人员岗位变动或离开公司时,项目部负责办公用品的清查、移交,无误后方能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有丢失或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八、各项目部之间的大宗办公用品未经安全行保部批准不能相互调换、借用、移动,办公用品只能在相应办公场所及工作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