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城镇排水专项规划方案
08-28
韶山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市给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湘城建函〔2012〕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劲松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肖艺平、市住建局局长韩伟军任副组长的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韶山供水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协调由市住建局负责。
二、规划编制内容
1、 规划范围。东至永义乡界,西至天鹅山脚下,北至宁
韶铁路,南至长湖村,总面积71平方公里。
2 、排水表述。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统一排入
韶河,综合污水统一排入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3 、处理污水能力。目前韶山己建成污水处理厂,现日处
理污水8500吨能力, 设计规模20000吨。
4、 规划时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远期的发展需求,确
保各类建设给排水需求,规划期限从2012年到2020年。
三、主要工作及时间节点
1、 落实编制单位。目前我们已确定省建科院市政所为我
市编制该规划。
2、 时间安排。于3月份完成规划编制方案上报湘潭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份将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8月初将上报全市给排水专项文本。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0 1 2年3月1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