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用)--(民事诉讼,裁定书)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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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书
(____)____执____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____与____(写明案由)一案中,经查,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____的____(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____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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