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准则
01-14
风险评价准则
风险评价采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风险的大小。
即风险度(R)=危害及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及频率的量化值(L)*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量化值(S)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频率(L)
评价发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重点考虑危害发生的条件(比如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发生),现场有否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品、应急措施、监测系统、作业指导书、职工培训),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是否能发现或察觉,同类事故以前是否发生过以及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参见下表)。
评价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
确定所识别的危害影响的严重性,重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伤亡程度、财
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要结合所辨别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评价其风险的大小(参见下表)。
风险度可按量化值分为四级,即: 1)不可容忍风险(25≥R≥20); 2)重大风险(16≥R≥12); 3)中等风险(10≥R≥5);
4)轻微或可容忍风险(4≥R≥1)。
风险控制
风险程度的大小是制定控制措施的依据,各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