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1343—2008
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alcium carbide
2008-01-09发布 2008-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装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65-2004 碳化钙(电石)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石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alcium carbide
报告期内为生产电石产品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即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耗量和损失量,包括作为原料、材料消耗的能源量,不包括生活、基建、技改项目建设所消耗的能源量,石灰生产所消耗的能源量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3.2
电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alcium carbide 用单位折标产量表示的电石产品综合能耗。 3.3
电石单位产品电炉电耗th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alcium carbide in electric furnace 用单位折标产量表示的电石炉生成电石所消耗的工艺电量,其中包括烧炉眼用电量,不包括动力设备等的耗电量。
3.4
电石生产界区 the production area of calcium carbide
从焦炭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电石成品计量入库的电石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 4 要求
4.1 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包括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电炉电耗,其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表1 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4.2 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指标包括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电炉电耗,其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4.3 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指标包括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电炉电耗,其先进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 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标煤系数取值原则
5. 1.1 能耗统计范围:从焦炭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电石生产界区开始,到电厂成品计量入库的电石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组成。
5.1.2 综合能耗中应扣除向外输出的能源量。向电石生产区外输出的密闭炉炉气和回收的余热,按向外输出的能源计算。调出的焦(煤)粉、自产自用的石灰,也按向外输出能源计算,其热值按实测低位热值计算。
5.1.3 电石产品综合能耗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a) 电力消耗包括电炉电、动力电、照明用电和除尘设施用电。
b) 电石生产耗用的炭素原料包括焦炭、石油焦、无烟煤、电极糊和其他作为还原剂的炭素等。从进人生产界区后第一道工序开始计量。
c) 干燥焦炭耗用的燃料,热值和计算起点同b )。如用电石生产的余热干燥焦炭时,其余热不一算燃料消耗。
2
d) 电石生产系统中消耗的各种耗能工质包括冷却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其热值按规定的量热值计算。
e) 辅助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在电石生产界区内各辅助工序所消耗的能源(d)项中计算过的不:重复统计)。
f) 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包括电石生产界区内维修工段、化验室、控制室、库房及车间办公室等消耗的能源。
5.1.4 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按产值比例分摊到产品中。
5.1.5 由于各种能源的热值不同,能源消耗量应折合为标准煤统一的计算单位。企业外购的各种能源,其热值以该地区或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低位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附录A 中种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5.1.6 企业外购电力折当量热值为3600 kJ/(kW·h) 。 2. 计算方法
2.1 电石产品综合能耗(ECZ )按式(1)计算:
E CZ =∑(E ic ·K i ) +∑(e iff ·K i ) -∑(e if ·K i ) ……………………………(1)
i =1
i =1
i =1
n
n
n
式中:
E CZ —— 电石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
e ic —— 电石产品生产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 )或千瓦时(kW ·h )或立方米(m 3); e iff —— 电石产品消耗的辅助能源、附属能源和能源损失量,单位为吨(t )或千瓦时(kW ·h )或立方米(m 3);
e if —— 电石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的某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 )或千瓦时(kW ·h )或立方米(m 3);
K i ——某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千瓦时[tce/(kW·h)]或吨标准煤每吨(tce/t)或吨标准煤每立方米(tce/m3);
n —— 能源种数。
5.2.2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E cd )按式(2)计算
E cd =
式中:
E cz
………………………………(2) P b
E cd —— 电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 P b —— 电石产品折标产量(折成标量300L/kg),单位为吨(t )。
电石产品折标产量为将电石产品的实物量按其实际发气量折算为发气量300 L/kg酌产品量。 电石产品发气量按GB 10665-2004中4.1规定进行测定。 5.2.3 单位产品电炉电耗(E d )按式(3)计算:
3
E d
式中:
Q cd
………………………………(3) P b
E d —— 电石单位产品电炉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吨(kW·h/t);
Q cd —— 电石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炉电总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企业应定期对电石产品单位能耗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部门,建立用能责任制度。
6.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源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4 电石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的统计、核算应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核算规程由企业归口(专业)部门完成。
6.5 为提高用能水平,应采用炉气综合利用、粉料回收、微机控制、清洁生产等节能措施。
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表A.1给出了各种能源、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表A.1 各种能源、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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