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潜人才管理办法
高潜人才管理办法
1 目的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而高潜力人才更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为加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开发和挖掘优秀人才的潜质,帮助优秀人才快速成长,为公司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有潜质的人力资源支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定义
高潜人才指能够在管理或专业通道上快速发展,能够成为未来公司管理岗位或技术专家岗位上的接班人,并且能在未来高级别岗位上表现出高绩效的人才。
3 甄选标准与程序
3.1 甄选标准
3.1.1基本标准
a )通过校园招聘加入公司或者毕业1年内社会招聘的员工。
b )司龄在1年以上,工龄在5年之内。
c )学历以本科及以上为主。
d )职级为G9及以下。
e )员工综合考评评估结果连续两次在“达标”及以上(其中能力、态度评估为“良”及以上)。
3.1.2潜力标准
a )个人特质:诚实正直,自律性强,具有出色的执行力与协作性,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b )勇于迎接挑战:有冲劲,敢于挑战,有强烈的成功愿望,热情、成就导向,不畏困难,为实现目标,竭尽全力。
c )学习与创新:求知欲望强,接受新知识的速度快。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能够提出客观有效的工作改进方法和思路,工作不断创新、不断改善。
3.2甄选程序
高潜人才的甄选工作结合在集团公司人才盘点与调整工作中进行,于每年5月、11月份开展。具体甄选程序如下:
a )资格审查: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根据高潜人才的甄选标准,进行资格初审并经业务单位领导确认。
b )复审:各业务单位内部进行资格复审。
c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才管理部组织的人才盘点讨论会的一部分,最终确定各业务单位高潜人才名单。
d )甄选结果反馈:确定进入高潜人才名单员工的直线领导需与员工本人进行一对一面谈,告知甄选结果并对其职业发展提出建议。
e )评估导向及原则:集团统一标准,各单位分层梳理,向产业单位、营销单位一线部门人员倾斜。
4 管理原则与职责分工
4.1动态管理
公司对高潜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通过甄选评估进入高潜人才库(约为公司全部员工总数的5%)的员工实行全面专项培养(包括培训、辅导、轮岗、专项工作安排、晋升与激励等)。如员工在下一甄选评估周期后未进入高潜人才库中,其培养和管理则不再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鼓励各单位在集团高潜人才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内部高潜人才梯队管理办法。
4.2管理职责分工
a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才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高潜人才的甄选评估程序,协助各业务单位领导及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共同推动对高潜人才的全面培养,同时在集团公司层面上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