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先进
学校规章制度(11)
宾川一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校设先进科室、先进年级组、先进教研组等先进集体奖以及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质服务者等先进个人奖(获奖比例约占教职工人数的30%左右)。每学年评选一次,采取基层小组民主推荐和学校党政工团会议集体表决的办法产生,基层小组和学校党政工团各占50%的权重。奖金根据学校实际,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一、先进集体奖
先进科室1个、先进年级组1个、先进教研组4个。以德、勤、能、绩为依据,民主推荐,行政集体研究决定。
二、先进个人奖
1、先进教育工作者3人。在科室主任以上行政人员中推荐产生。
2、优秀班主任6人。在当年获得优秀班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中产生。职高班班主任,如果成绩突出,即使没被评为优先班集体,也可评为优秀班主任。
3、优秀教师16人。主要依据高考、统测、水平考试成绩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成绩相同,要向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倾斜。在体艺教师和微机教师中优先评定一人。
4、优质服务者4人。在工勤人员和坐班人员中产生,工勤人员优先评定一人。
说明:(1)推荐优秀教师,各组推荐本组的教师不能突破本组人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如果突破规定,推荐的本组教师无效。(2)工作量达不到定额工作量下限的不能评优评先。(3)一学期内,教师缺旷达3节次,职工旷工达2天,零星病事假累计达22天,连续病事假达一个月的,不能评优评先。(4)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没有奖
的,本学年不能评优评先。
方案修订记录:
一、建议将优秀班主任调整为3人。
二、建议将优秀教师调整为19人。
三、建议在说明中增加(5)校级、县级先进评选,按所得票数由高到低推荐。若票数相同,按当年履职考核分由高到低推荐。州级及州级以上先进,由学校支委会综合考核推荐。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