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规范
渭城区医改办公文规范
根据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渭城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4)32号)整理如下:
一、行文规则
不得越级行文,请示应一文一事,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平级商洽询问答复等以函行文。
二、发文办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中活动小组人的名字之间用顿号、隔开。一级标题的末尾,一般不加标点符号。公文内部的标题,即二、三级标题的末尾,如果是居中标题,一般也不加标点符号;如果是缩两格标题,并且标有序号(如1.2.3,第一,第二,第三,),可以加句号。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发文文号使用3号仿宋,使用〔xx〕六角括弧,()【】[]这些符号是错误的。标题使用2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使用3号仿宋,英文数字为Times New Roman。首页不显示页码,页码为4号半角宋体,阿拉拍数字,左右空一字排列。落款单位名称与公章对应,年月日为数字,数字之前不加0,右空4字。如20xx年xx月xx日。印发、抄报:均为4号仿宋,分割线
首条和末条为粗线0.35mm,中间线为细线0.25mm。单位名称左空一字右空一字,后写年月日印发。附件在正文之下空一行,左空两字。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年月日,上距成文一行之内。附件1左顶第一行,三号黑体,如不和正文一起装订,应标注发文字号,附件顺序号。
三、收文办理
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程序。
四、公文归档
将定稿,签发,正本及时整理装盒归档,确定保管期限,公开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印章。不具备归档价值的公文应鉴别后按规定销毁。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
字间距:一般不作要求
页面: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一般惯例,政府文件用A4纸,党委文件用16K。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黑体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或小一号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以三号最为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