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的金融监管机制
期货市场的金融监管机制
金融监管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是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其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或行业间的规制行为。
一、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的传统对象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监管的对象逐步扩大到那些业务性质与银行类似的准金融机构,如集体投资机构、贷款协会、银行附属公司或银行持股公司所开展的准银行业务等,甚至包括对金边债券市场业务有关的出票人、经纪人的监管等等。
尤其是外汇投资,首先就是要选择一个正规的主流平台。考虑到资金安全的话需要选择接受监管的平台,目前在国际上有许多金融监管机构,其中以美国NFA和 CFTC监管或英国金融监管局的监管最为严格。
1、美国全国期货协会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节的规定,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是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 1974年,美国国会组建了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CFTC拥有监管美国商品期货和期权的使命。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FSA),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是一家有限担保和融资的金融服务行业,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只能行使手段以及查询和监督办法、执法调查等工作系统。
2、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
展。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4、塞浦路斯证监会
塞浦路斯证监会,英文全称Cypr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英文缩写为“CySEC”,是塞浦路斯共和国内的金融监管机构。塞浦路斯的金融服务业很发达,在其第三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自从2004年塞浦路斯加入到欧盟以后,塞浦路斯证监会(CySEC)就已经成为了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MiFID)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在塞浦路斯注册,就可以进入到全部的欧洲市场。
二、金融监管条件
受金融监管一般要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客户保证金和交易商帐户分离,必须由第三方,也就是一家合作银行来监管,比如fxsol客户的资金存在摩根银行客户的资金和fxsol公司本身的资金是分离的。这样即使交易商倒闭会由银行承担因外汇交易商破产所导致客户帐户损失的风险。简单来讲交易商倒闭你的钱还在你的银行帐户里仍然是你的钱。第二点还要有一家保险公司来为这家托管银行进行信用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因协议银行破产所导致客户帐户损失的风险。
实行金融监管能有效规避投资者的金融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现阶段国内中小型投资者对于金融监管还缺乏一定地认识,盲目投资缺少正规金融机构监管的金融公司导致市场上金融诈骗案件屡见不鲜。自2014白银期货骗局消息传出后,引起国内一片哗然,也为国内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不管任何投资产品任何平台只有真正解决投资者资金安全问题,保障投资者权益才能经受得住市场波动。作为投资者应当选择有正规机构监管的投资平台,特别是外汇平台,否则资金安全风险一旦暴露投资者的资金索回将变得极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