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零售客户经理个金交叉销售任务的通知
关于补充下发零售信贷客户经理个金交叉
销售任务指标的通知
各中心支行、直属支行,各业务拓展部:
目前我行业务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对此,各经营单位一定要充分利用有限的零售信贷资源来促进我行负债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发展。
鉴于部分客户经理在办理零售信贷业务时,未要求授信客户严格执行交叉销售、结算承诺等授信条件,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小企业贷款定价水平,加大小企业交叉销售力度,以此来撬动我行负债业务、个人中高端客户以及代理保险、贵金属、基金销售等个金产品销售等多项指标发展,实现良好综合收益。经研究决定向零售信贷客户经理补充下发个金交叉销售任务指标,望认真执行。
一、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对象
零售信贷客户经理 三、内容
(一)储蓄存款新增
储蓄存款新增是指2011年7月1日以后新增的储蓄存款。储蓄存款新增按每人600万元标准下达任务,每30万元积1
分,按比例积分,最高分20分。
(二)新增沃德客户、新增私人银行客户
新增沃德客户、新增私人银行客户指2011年7月1日以后新增户数。新增沃德客户按照每人10户标准下达计划,每增加一户积分2分,最高分20分;新增私人银行客户按照每人1户标准下达计划,每增加1户积分10分,最高分10分。
(三)个金销售收入
个金销售收入是指2011年7月1日以后累计销售收入。个金销售合计收入每人(含保险销售收入、贵金属销售收入、基金销售收入)2万元标准下达任务,每2000元积1分,最高分10分。
(四)个人理财财务顾问费
个人理财财务顾问费收入是指2011年7月1日以后收取的顾问费。个人理财财务顾问费收入按每人100万元标准下达任务,每5万元积1分,最高分20分。
(五)代发工资户数
代发工资户是指2011年7月1日以后新开户。代发工资户按每人200户标准下达任务,每10户积1分,最高分20分。
四、奖惩 (一)奖励
上述各项任务激励标准为:按照《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本部)经营单位2011年业务发展配套费用管理办法》(交
银贵办【2011】64号文)执行。
(二)处罚
考核期未,综合积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零售信贷客户经理次年不予晋升;综合积分60分(不含60分)的零售信贷客户经理次年给予降职处理;综合积分低于20分的零售信贷客户经理次年停止客户经理授信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活动各项指标数据以个金部确认为准。 (二)本活动由省分行零售信贷部负责解释。
附件:零贷信贷客户经理个金交叉销售积分表
附件:零贷信贷客户经理个金交叉销售积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