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社区共建理事会章程
城南社区共建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建文明社区,是加强文明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内各单位在共建文明社区中的整体作用,提高文明社区的创建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文明社区共建理事会,以社区为基础,由社区内各单位代表以及有直接工作关系的人员共同组成。共建理事会在所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共建理事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万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实际出发,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及社区内的各单位,耍发扬团结互助、同创共建的精神,着眼于社区文明繁荣,本着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献计献策的原则,形成群体共建的优势,发挥社区内的整体效益。
第二章工作目标、内容、任务
第五条 共建理事会的工作目标是:把本社区建设成为" 组织制度健全、社会风尚良好、社区服务完善、文体活动千富、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井然" 的文明社区。
第六条 共建理事会的基本内容是:“五联”。即:思想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区治安联防、服务设施联建、文体活动
联办。
第七条 共建理事会的基本任务是:开展教育,促进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高市民素质,促进社区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服务功能的完善,改善社区环境,捉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组织居民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制度、措施
第八条 有一套健全的共建制度。共建理事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创建成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九条 有一套符合实际的共建计划措施。共建理事会每年初制定文明社区创建计划,实行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定期研究创建情况,经常检查督促,及时总结创建经验,提出新思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第四章成员组成
第十条 有一套得力的共建工作班子。凡在该社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集体购房的单位,都可委派或指定一名热心群众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共建理事会。
第十一条 有一个权威的共建领导机构。共建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1-2名,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全体成员协商产生。
第十二条 保持理事会的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原则上每两年对理事会成员作一次调整、充实。
第五章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有一笔必要的共建经费。共建理事会的活动经费由成员单位筹措,并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理事会本着履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帐目公开。
城南社区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