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对象和作品要求
附件1
参赛对象和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2015年7月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
2、作品要求:(1)作品应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作品完成时间应在2013年7月1日以后。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组织的其它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4、评判标准: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的评判标准,按作品类别和学历层次分别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