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控制中的人文关怀精神
2010年第4期总第100期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J ournal of J iamus i Education Ins titute
No.4. 2010Sum 100
法律控制中的人文关怀精神
李晓玲
(新密市人民法院河南新密452370)
摘 要:在所有的社会控制手段中,法律控制是最为重要的。现阶段,我国正朝着法治社会昂首迈进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制定法律、实施法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作为法治意境下不可或缺的新内涵——人文关怀也应然的不断得以呈现。本文着力从法律控制的角度简要地分析人文精神在法律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社会控制;法律控制;人文关怀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795(2010)04-0030-01
一、法律控制的特点以及人文关怀精神的流失
法律控制是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最理性的选择。从经济学
的角度来讲,法律控制可以抑制和消除利益最大化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引起的冲突和对抗,使各个利益主体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平等有序地实现自己的利益。
人类之所以将法律作为重要的行为规范和生活准则,就在于它具有普遍性、确定性和权威性。但是,法律控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缺陷。首先,法律控制的领域具有特殊性。并非所有的利益冲突都能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只调整适合法律评价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必须是对法律规定的统治秩序,制度的基本方面以及主流道德意识,这就与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对象有所不同。其次,法律是稳定的,可靠的,不能是变动不居的,这一点就造成了法律控制的滞后性。同时,法律是代表一种国家意志,它是普适的,不能因人而异和差别对待,这无疑是针对人治弊害的一种积极表现,但也造成了法律的僵化性。再次,法律的根本价值在于正义,并力图通过普适性的规则来予以实现。但是,就如柏拉图所言,“法律绝不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为正确的规定。人类个性的差异、人们行为的多样性、所有人类事务无休止的变化,使得无论是什么艺术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制定出可以绝对适用于所有问题的规则。”这就使得法律所宣称的普遍正义目标很难实现,甚至普适性规则在个别情况的使用中还会背离其立法主旨,进而造成法律的非全合目的性。最后,由于法律控制领域的特殊性和保障的强制性,使得受到法律控制的当事人会受到更大的舆论压力。其他的民众或许还会对其另眼相看。
根据上述法律控制最主要的特点不难看出,对于法律的设定和执行必须考虑周全,考量各个方面的情况。人文精神的考虑就应该列如其中。由和权利价值,进而为法治秩序的形成奠定必要的社会基础。我们知道,法律只能调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对人的行为的最低防范和社会秩序的底线保障,而大量的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是由道德、宗教、习惯和惯例来调整、规范和维系的。这就意味着,秩序常常是自发产生的。“许多情况下,法律都并非是保持社会秩序之核心”,从而呈现着“无须法律的秩序”。推进法治并不意味着法律独尊而舍弃其他。因此,“解决危机的办法主要不是取决于政府的行动,而是取决于个人的行动,不是依靠新的法律,而是依靠道德的复兴。”过多地相信和依靠法律,力图用法律去规划和解决一切的“法治乌托邦”精神,会使人类行为意义方面的判断标准发生崩溃。就如本文开篇提到的事件,没有修改前的《收养法》很显然忽视了很多社会上既存的有着悠久历史并且是正确的社会秩序,法律的不加考虑地介入只是导致了原有的“无须法律的秩序”的破坏,与法治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事实表明,“狭隘的依赖重视惩罚的法律理性,其结果就是人们普遍地采取只遵守法律条文、寻找法律漏洞的策略,从而避免惩罚,对此就需要严格先前的法律,弥补漏洞,而这就会使法律更加严厉。如果所有人都把自己的事业发展限制在法律的范围之内,那么生活就会变得不可忍受。”因此,必须确立法律多元精神,培育“无须法律的秩序”是人文精神在法治中的延伸。
总而言之,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它不仅包容了一整套规则,它还包含了“人的全部存在,包括他的梦想,他的情感,他的终极关切”。而其说到底是一种“活生生的社会过程”,饱含了人的个性、人格尊严以及人的价值等人文关怀。在中国,把现代人文主义作为现代法律的精神是社会主义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中国的法律应当以人文关怀为基调,并且不断扩大人文精神要素的含量。
二、人文关怀精神是社会主义法律的价值追求
现代社会的主导取向无疑是法治化,然而,“法律至上”绝不意味着“法律万能”,“法律主治”也绝不意味着“法律专制”。实际上,法治秩序恰恰需要道德、宗教、习惯和惯例等诸多规范来共同维系。我们必须克服“法治乌托邦”的浪漫幻想,在发挥法律主导作用的同时,确立法律多元精神,注重民间法的规范整合作用,加强道德建设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以建立自生自发的“无须法律的秩序”,弘扬人的主体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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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umanities spirit in regulation of laws
L i X iao -ling
(Xinmi municipal court , Xinmi Henan,452370,China )
Abstract:In all means of social control, legal co ntrol is the most important. Currently, China is mov ing tow ards the rule of law triumph and made remarkable achiev ements. Legislation,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s intended to better protect civil liberties and rights, Humane Care should also be continued to be present naturally as under the newconnotatio n of the rule of law essential. T his paper focus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lawin the perspective fro m the legal co ntrol of humanism briefly.
Keyw ords:social co ntro l; legal co ntro l; humane care [责任编辑:周志媛]收稿日期:2010-05-27
作者简介:李晓玲(1972-)女,河南新密人,从事刑法、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方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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