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检测岂能"偶然"发现污染?
日期:2014-04-16 来源:凤凰博报-胡印斌的博客
兰州自来水供应目前已全面恢复正常。不过,一则“偶然”的消息还是让民众感到不安,据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副总经理闫晓涛披露,4月10日检测出苯含量超标,系因威立雅实验室要给周边区县自来水做106项检测,顺便也对自己管网自来水取样检测,这才发现污染。而按国家标准,这一检测半年才做1次,下一次检测应是半年后的9月份。(《中国青年报》4月15日)
原来如此。此前弄得沸沸扬扬的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居然是因为1个极其“偶然”的原因才被发现。如此之巧合、之随性、之不合常情常理,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而即便水质检测可以“偶然”为之,而兰州300万民众的日常饮水需求却不能“偶然”为之。可以说,1个“偶然”,正暴露出一直以来,当地政府及水务集团在自来水安全的监管上,存在着的巨大管理漏洞。
水是生命之源,其对于民众生活的重要性,毋庸多言。政府在自来水安全上的责任,是一种无可推卸的公共责任,不应该有任何的游移和懈怠。这种责任体现在,一方面,政府应该有规范的机制来约束供水企业履行安全责任,以严密的监管确保民众的水龙头里有水、有安全的水,而不能总是事后充当聪明的旁观者,更不能试图推卸责任,甚至将问题完全归咎于供水企业。
另一方面,也应该有一个常态化的检测和信息披露。这其中,对于水质的检测周期应该缩短,半年的时间,有多少问题发生?“半年等一回”,显然有些过于漫长了。除了水厂自测之外,政府也应该有一整套检测程序。特别是,在民众已有反映的情况下,更是应该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察觉异样,加大检测的频次和密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可以说,像“苯含量超标”这样的严重污染,由企业“偶然”发现,不仅仅是企业的失职,本身也是政府的制度性缺位。民众的自来水安全,应该置于政府和企业的多重保护之中,应该有一道道严密、安全的堤坝,而不是仅仅系于极端个例的、偶发性护持。若是那样的话,又怎么能够保证万无一失?事实上,此番水厂“偶然”发现之前,民众或已多日引用苯污染的水了。
退一步讲,即便国家标准已经规定,自来水106项检测确需半年检测1次,则无论是水厂,还是政府部门,也不应该高枕无忧,甚至以国家标准作为挡箭牌。因为,除了该项检测之外,政府和水厂亦有责任对自来水进行常规检测。在时下环境危机日益严峻的形势之下,直接入口的水龙头安全,实际上已经是最后一道关口了,不可以有任何轻慢。不然,很可能损害民众健康。
在兰州水污染的问题上,政府先是信息发布迟缓,口口声声已经向上级汇报,还要进行相关信息的确认,从而导致了决策的拖延,没能及时果断宣布停用被污染的水源。而现在,却又曝出污染监测也得靠“偶然”发现,凡此种种,均使得民众有理由担心,应该如何来保证我们的饮水安全?又该如何真正化解民众的恐慌?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将如何体现在有效的监管上面?
从兰州这个“标本”推广开来就会发现,类似的敷衍拖沓,甚至遮遮掩掩,并非个例。责在公共安全的地方政府,往往在该负责的领域缺位。这也表明,必须以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严厉的问责,更加坦诚的态度,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系牢安全的绳索,杜绝类似“偶然”发现的情形,真正以高度的责任心,常态化的管理,驱散笼罩公共事业的迷雾,呵护民众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