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中合理报价与控制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招标中合理报价与控制工程造价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和完善,招投标是进行工程建设活动最为主要的竞争形式和交易形式。它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促进了我国建筑企业相互竞争、向前发展,完善了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
关键词: 招标 成本 控制 降低 工程造价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既是设计阶段概、预算控制实现的目的,又是核实工程投资规模,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依据。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如何在招投标阶段有效控制投资,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已全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建设工程的中标价是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博弈的结果,就业主而言当然希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工程造价越低越好。作为施工单位却与之相反,施工企业在无利可图时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承接项目的。所以在实际的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研究施工企业如何确定合理报价中标和业主对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科学评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施工企业如何在招投标中确定合理的报价:
1.仔细研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业主对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具体要求,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要确定合理的报价,必须仔细研究招标文件.通过对文件内容、相关设计图纸的研究,明确业主规定的项目清单内容、相关定额选择的要求。在明确了上述内容之后,施工企业在制作投标书时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做出合理预算报价。这样可以避免施工企业制定的投标书偏离业主及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成为废标。
2. 制作合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也是影响施工单位制定合理报价的因素。施工单位在制定合理报价时要对投标工程的规模、性质、自身的资金来源和支付能力、施工地点、周围环境等进行详细的调查,通过调查结果制定符合实际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结合实际,考虑其经济性、可行性。选择其中最完善的经济合理
的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有助于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制定出满足各项要求的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3. 细致做好成本核算
成本是影响施工单位报价的关键因素,具体施工过程的成本越低,施工单位的报价就越具有竞争力,投标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成本是广义的建设成本,包括施工企业完成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成本核算作为施工单位制定合理报价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不是简单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及相应的成本核算方法就能得出的,它是由精通预算业务、招投标技巧、熟悉材料市场价格的专业人员,根据工作经验,经过分析计算得出的。
4. 其它费用计入应慎重
其它费用是影响施工单位合理定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合理报价时其它费用的计入要以谨慎调查为前提。保证计入的其他费用都是合理的。税收筹划的存在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施工单位在进行价格的预算时要抱有税收筹划的思想。此外,在计入其他费用时要考虑施工单位以往的项目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的好坏对项目相关费用影响巨大,管理的好,漏洞就少,管理发生的费用就少。这样要求企业在计入其它费用时,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计算,既要保证细化费用又要保证费用计入的全面性.总之,费用的计入或通过合同规避,需要施工单位谨慎的判断和调查,以尽最大可能的降低报价,提高施工单位报价的竞争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报价评审的方法:
1. 最低价中标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主要采购规则,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欧盟的《公共采购指令》、世行的《信贷采购指南》和亚行的《贷款采购准则》以及英国、瑞士、韩国、意大利等—些国家的法律都把最低评标价(或称最低评估标) 作为中标标准。我国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主要针对国内招标的法律、法规也把最低评标价列为两种中标条件的其中一种,外经贸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更是把最低评标价列为唯一的中标标准。
最低中标方式主要适用于单项评标法,这种报价评议方法的评断依据是价格,价格最低即中标。最低价中标是招标人从价格的角度出发,通过比较各投标
人的报价,选择价格最低者中标,但是投标者入选的条件是投标单位的报价不能低于其自身成本。
我国的最低价中标实际上应当称之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或者“合理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的优点在于给予了投标者充分的自由权,能够很好的体现投标人的管理水平和报价水平,而且通过对不同报价的比较可以真正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由于该种方法采用比较各施工单位报价选择最低者的方式,这样在具体的招投标过程中避免了底标泄密问题、内部人员的影响,保证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平的进行。
2. 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按照业主编制的标底的作用可以分为无业主标底和有业主标底两种,共同点是在具体的评标过程中考虑了投标人整体的水平。
无业主标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主要采用有效投标价加权平均值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在加权平均值的基础上降低了一定幅度的价格为最优价,然后再结合各投标人的报价,根据一定的扣分准则对个报价的偏差进行扣分,从而得出报价评分。这种方法可以没有标底,只要找到一个评分的基准就可以了,也能够有效避免标底泄露问题。可是在计算最优报价时往往是采用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将剩余报价加权平均的方法,与最优价接近的报价给予高分,反之赋予低分。一个优秀的企业反而不一定获得高分甚至有可能遭淘汰出局,中庸者却得了高分。这有悖于建筑法和招标法的精神实质,达不到择优选用投标人的目的也抹杀了评分的公正性。
有业主标底方法则是对无业主标底方法的一种改进,在评价过程中加入了业主标底因素,即将投标人报价的加权值与业主标底再按照一定权重加权平均,得出的平均值作为评标的最优价,将各报价按照一定扣分准则对偏差进行扣分,从而得出最后的报价评分。有业主标底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业主对报价的盲目性,客观反映投标人报价的优势;而且此种方法综合考虑了标底和各投标人的报价,较之于无业主标底方法能够提高评标的准确性,业主无需对标底保密,可以事先公布标底。
招投标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行政干预以及防止腐败等都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业的招投标需要一个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市场环境。中标价格要合理,既能节约投资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又能使建筑企业获取一定的合理利润,建立一个业主和承包商共赢的局面,使优秀的建筑企业有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促进整个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使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 业主必须优化投资方案,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施工单位必须优化施工方案,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施工成本,创精品工程。只有以上相关各方采取综合措施,才能起到在招投标阶段降低工程成本、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前言[A];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分会十周年纪念专集(1993-2003)[C];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