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宋光明两小时讲义
法理学
考点、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社会决定。
指引自己,评价他人。
预测对方,教育一般。
强制违法。
考点、法的价值
秩序基础,自由最高。
价值位阶,关键排序。
个案平衡,特定个别。
比例原则,必须必要。
法律适用,价值判断。
考点、规则与原则
1、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法律法规)由规范性条文与非规范性条文构成
2、规范性条文表达规范(规则与原则),非规范性条文表达技术性规定。
3、表达规则的规范性条文是一种特定语句,包括规范句与陈述句。
4、规范句包括命令句与允许句。命令句带有“应当、不得”等道义助动词,允许句带
有“可以”。
5、陈述句与规范句可以相互转化
6、法律规则要分类,行为模式最关键。
(1)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授权职权与权利,义务命令与禁止。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分为
确定规则直接用,委任规则找机关,准用规则其他法。
(3)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分为:
强行规则无选择,义务职权与人身。
任意规则有余地,公民权利可放弃。
考点、法律关系
1、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关系。
2、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社会事件+自然事件
法律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3、法律关系的分类。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 向(平权)的法律关系。
(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
(4)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考点、立法法修订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的变化
1、税收法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制度应当由法律规定,
但是并非绝对保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情况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2、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应当由法律规定。
二、地方性法规的变化
1、所有设区的市都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
2、范围限定:城乡建管环保文化。
3、较大的市之前已经制定的“城乡建管环保文化”之外的的地方性法规继续有效。但
是,今后必须限定在“城乡建管环保文化”范围。
4、新增享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级人大
常委会根据情况决定。
三、授权立法、
1、授权决定要具体,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
决定的方式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2、“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授权到期之后的处理。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
并提出是否需要制、修、废止法律的意见或需要继续授权的意见。
4、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四、备案法规的合法性审查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
五、列席
常务会审法律案,应请代表来列席。
法律委员审法律,应请专委来列席。
六、民主立法
民主立法要注意,应当可以真考点。
涉及意见均应当,调研评估都可以。
七、程序条款
1、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问题由委员长会议决定。
2、具体工作由三个打手: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完成。
3、单独表决条款。
委员长会议决定个别条款提请常委会单独表决。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委员长会议可以
决定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进一步审议。
4、合并表决条款。
对多部法律同类事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
合并表决,也可以逐个表决。
5、立法规划与计划。
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立法年度计划。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建议。
考点、法的适用的一般原理
1、法适用的目标。
法律决定要合理,预测兼顾可接受。
形式实质应统一,优先考虑预测性。
2、法律适用的步骤。
法律适用三段论,先找事实小前提,
再找法律大前提,整体考虑推决定。
三个步骤真密切,事实规范不可分。
3、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内部证成推决定,外部证成管前提。
内外都靠三段论,共保决定合理性。
考点、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定解释分三种,立法司法与行政。
解释对象狭义法,都有普遍约束力。
无权解释非正式,任意学理无效力。
2、法律解释的方法
文义抠字不公正,体系解释联法条,
主观意志和资料,客观道德与伦理,
历史解释凑热闹,比较解释看外国,
文体主力比客场,位阶不定看结果。
考点、法与社会
服务
上层建筑 (政治
法律) 道德、宗教 国家(权力) 相对独立性
生产力(科学技术)
法理学猜题要诀:
有机统一正确,高端大气正确,受到制约正确,紧密联系正确,
社会复杂正确,多因多果正确。违反法律错误,绝对片面错误。
法 制 史
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线索:法家与儒家的冲突
法家:以法治国。
(1)讲法律,强调诸事一断于法。
(2)严刑峻法,轻罪重刑。
(3)不分贵贱亲疏,人人平等、不赦不宥
1、汉承秦制,宋承唐制,清承明制。
2、汉魏晋南北朝的主旋律:法律儒家化。
儒家:以德治国。 (1)道德教化为主,刑罚适用为辅。 (2)慎重刑罚、可赦免,可宽宥 (3)讲究等级特权,依身份与伦理,同罪异罚。
考点、历朝定位及其特色制度
文王慎罚德配天,敬天敬祖又保民,亲亲尊尊周公礼,出礼入刑不平等。 春秋书鼎成文法,法律公开头两次,法经系统第一部,盗贼网捕杂与具。 商鞅变法郡县制,以法治国用重刑,鼓励告奸搞连坐,陈胜群盗乱天下。 汉承秦制儒家化,德主刑辅用春秋,亲亲首匿汉宣帝,文景肉刑不彻底。 承继汉律儒家化,北魏官当魏八议,晋律五服来制罪,北齐名例现十条。 唐律疏议天下传,其实照抄贞观律,礼律合一科条简,儒家经典来解释。 宋祖仁慈定刑统,律令合编首次印,建隆编敕神宗破,笞杖徒流都折杖。 明刑弼教大明律,重重轻轻共七篇,从重从新真重典,空前普及明大诰。 大清律例集大成,修律过渡改现行,废除凌迟民无刑,新律第一同九七。
考点、中国古代司法机构
北齐首现大理寺,行使中央审判权。唐宋三司始成型,大理刑部御史台,审判复核并监督。明清三司重分工,刑部大理都察院。清末修律现代化,大理最高审判权,法部只能做行政。
考点、贪污渎职犯罪
1、唐代: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公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指不缘公事而自犯和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两种情况。
2、唐代:六赃。
(1)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
(2)事后受财,事若枉,准枉法论;事不枉者,以受所监临财物论
(3)六赃的分类与按赃值定罪的原则为后世所继承,在明清律典中均有《六赃图》的附配。
(4)对官员集体受贿分别论处、处罚行贿人、严惩介绍行贿人。
考点、明朝管辖制度
明朝在交叉案件的管辖上,继承了唐律“以轻就重,以少就多,以后就先”的原则,实行被告原则和军民分诉辖制;
考点、清代的例
(1)条例:刑事单行法规,编入《大清律例》,附于律条之后。
(2)则例:行政部门或专门事务的单行法规汇编。
(3)事例:皇帝的“上谕”或经皇帝批准的政府部门建议。
(4)成例:定例、整理编订的事例,单行法规。
考点、清末修律
1、中体西用现代化。
2、1906年颁布《预备立宪上谕》,随后进行官制改革,宣布仿照“三权分立”原则“更定官制”,使司法与行政分离,一改几千年来司法行政合一的体制。
3、司法机构的变革: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的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审检合署;实行四级三审制;规定公诉、保释、回避、审判公开、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考点、外国法制史
1、罗马法上的诉讼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三种形态。
2、1215年的《大宪章》是制定法发展的重要进程,是英国不成文宪法的源头,确立了征税必须经过议会同意的基本原则。
3、英王亨利二世颁布《温莎诏令》、《克拉灵顿诏令》等一系列命令,确立了陪审制,并将巡回审判制度化
4、法国宪法。
人权宣言,民主法制、纲领文件。
1791,君主立宪,欧洲第一。
1875,虽不成文,法国最长。
5、法国:封建社会已有独立法院系统。德国:1877年《法院组织法》确认司法独立,法官终身制
6、美国法的五个第一:
成文宪法、司法审查制、立法司法的双轨制、反垄断法制、缓刑制度。
宪 法
考点、宪法中的第一
世界第一部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
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1787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步成文宪法:法国1791宪法。
魏玛宪法是现代宪法产生的标志,首次规定了国家的文化立法、社会立法、经济与劳工立法。 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贿选宪法。
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五四宪法,迄今为止,经过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
考点、宪法的制定
1、西耶斯最早系统地提出制宪权概念并建立理论体系。他认为只有国民才享有制宪权。人民通过制定宪法建立国家机关,并通过宪法保障和维护基本权利。
2、人民是制宪主体,为了制定宪法,需要成立制宪机构,如制宪会议、国民会议、立宪会议等。
3、制宪程序。
设立制宪机关、提出宪法草案、通过宪法草案、公布宪法。
我国 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形式公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考点、宪法修正案
1、现行宪法4次修正,共计31条。
2、经济制度的记忆线索: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过程: 88补充,99重要,04鼓励。 3、93修正案经济制度的结构:
(1)经济体制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国营改成国有。
(3)在集体经济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农村的集体经济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4、99年的十七修正案“反革命修改成危害国家安全”与97刑法有关。
5、04修正案的记忆关键:
(1)二十、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修正案与01年我国加入WTO组织有关。
(2)“戒严”改 “紧急状态”。
考点、宪法典的结构
1、成文宪法一般由序言、正文、附则构成。
2、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除序言外,正文分为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共4章 138条。
考点、基本社会制度
1、社会制度的概念。
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社会领域所构建的制度体系。
2、社会制度的特征。
维护平等为基础,保障公平为核心,捍卫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为关键。
3、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1)社会保障制度:宪法14条第4款、45条、48条、49条
(2)医疗卫生事业:21条第1款:
(3)劳动保障制度:42条:
(4)社会人才培养制度:23条。
(5)计划生育制度:25条。
(6)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制度。28条、29条。
考点:宪法监督
1、宪法监督的内容:规范的合宪性、行为的合宪性。
2、宪法监督的体制:
(1)立法机关的保障:起源于英国,社会主义国家多采用。
(2)司法机关的保障:起源于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确立。
(3)专门机关的保障: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大陆法系多采用。
3、宪法监督的方式:
(1)我国:事先审查(批准)与事后审查(改变或撤销):
(2)美国:附带性审查(司法审查)
(3)大陆法系:宪法控诉:
考点、宪法实施的保障
1、政治保障:党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
2、社会保障:培养宪法意识,社会保障指宪法主体遵守宪法、认同宪法、信仰宪法。
3、法律保障:宪法自身的保障。
(1)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两个最高。
(3)宪法明确规定宪法修改的特别程序。
(4)宪法99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保障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考点、行政区划
设立特区建置省,全国人大来决定。乡级一切省政府,中间都归国务院。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
1、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人大与政府为自治机关。
2、自治区州县人大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3、国务院批准,组织公安部队。
4、自治机关申请变通执行决定和命令,接到报告之日,制定机关60日内批准。
5、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减免税,但州县减免税须省级政府批准。
6、自主管理地方经济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开辟对外口岸,开展对外贸易。
7、自主管理教科文卫体育事业。
考点、村委会组织法
1、全体利益村民定,也可授权代表议,村委成员干着急。
2、村民过半来参会,代表必须2/3,参会过半即决策。
3、连评两次不称职,丧失能力判刑罚,村委资格即丧失。
4、一季每月加随时,村务情况要公开。村委审计应公布,村务监督懂财会。
考点、基本权利
一、人身自由
1、生命权:生命权是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公民权利,我国宪法并未明文规定。
2、狭义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逮捕与非法拘禁。
3、人格尊严: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镑和诬告陷害。
4、住宅权:禁止非法闯入,公、检为刑事侦查需要可依法搜查。
5、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公、检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检查。
二、社会经济权利
1、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劳动权: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3、休息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1、监督权: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
2、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考点、责任制原则
1、责任制对内的体现:
两央首长负责制;人大司法集体定。
2、责任制对外的表现:
行政检察双负责,常委法院对本级,军委主席一个人。
考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人大开会程序:
国省市县人大会,常委召集开预备,正式会议主席团。乡级会议最特殊,开会选举主
席团。
2、人大职权:
修宪港澳基本法,预计整体战与和,建置省级设特区,产生罢免国家级。
3、常委会职权:
勋章条约和特赦,紧急状态总动员,闭会预计一部分,代替人大定战争。
4、专门委员会与调查委员会
(1)专委职权真好记,三个审议一提出。民族法规民委审,法律草案法委管。
(2)调查委员会:专家调查,代表投票,情况保密,结果报告。
5、质询案:
30代表10常委,还有一个代表团,质询一府与两院。
考点、政府组成部门的设置
政府组成部门
地区行政公署
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 区公所 申请设立机关 国务院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省、自治区政府 县级市、区政府 县、自治县政府 决定或批准机关 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 上一级政府(本级常委会备案) 国务院 上一级政府 省级政府
职业道德
做题基本思路
1、四种人定位
法官裁判: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检察公诉:清廉文明听指挥,公正监督公主体。
律师服务:诚实合法不越权,只收委托代理费。
公证证明:民事主体不营利,证明真实合法性。
2、做好四种人的基本策略
装的高端大气,避免合理怀疑。
考点、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
1、审判独立。
审判独立意味着法官审理权和裁判权的统一,有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
(1)外部独立:审判机关整体上的独立。
(2)内部独立: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与其同事和上级法官
2、检察独立。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考点、法律职业道德
1、具备道德一切特征,不具备法的特征。
2、相比一般道德,更强约束性,更强操作性,更大范围责任。
3、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为民。
4、检察官职业道德: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5、律师职业道德: 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
考点、司法的功能
1、司法的功能=应然功能+实然功能。
2、司法的实然功能=直接功能+间接功能。
3、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与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考点、法官回避
1、不得兼任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2、亲属关系可在不同部门担任一般人;可以一中层领导,一其他部门一般人。
3、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4、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6、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7、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
(1)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邀请应当谢绝;
(2)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邀请,经向单位请示获准后方可参加。
8、可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并收取报酬,参加法学专业有关合法社团组织。
考点、律师利益冲突。
1、绝对利益冲突,即使当事人同意,律师也不能代理。
近亲同事同案件。
2、相对利益冲突的情形,经委托人同意后可继续代理。
考点、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2、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
3、可以援助的情形:
智力残共同犯;重大影响和抗诉;发现情形3日内,公检法院应告知。
2、应当援助的情形:
未成年人盲、聋、哑;精神半病判无期;强制医疗当事人;公检法院应申请
考点、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1、公证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公证机构是民事主体,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3、公证特殊程序。
现场公证二人办,宣读之时即生效。
遗嘱外出二人办,互相监督显公证。
论述题
一、法治理论热点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的重要意义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4、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5、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6、如何加强法治队伍的建设
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1、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2、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7、如何全面贯彻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的领导
一、三统一
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四善于
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8、立法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第一,修改立法法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要求。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立法法的修改,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第二,修改立法法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客观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保障总目标的实现,必须改进和完善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以满足依法治国对“良法”不断增长的需求。
第三,修改立法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现实要求。
修改立法法,通过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能够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
第四,修改立法法是提高立法质量,解决我国立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
我国在立法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有的法律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突出;一些地方利用法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等。
9、立法法修改的指导原则
提高立法质量,要依靠法治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法治立法要求立法必须合乎宪法与法律。民主立法,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体现人民意志。科学立法,要坚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把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第一,法治原则。
《立法法》修改突出立法的引领和规范功能,更加强调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在调整立法权限、注重立法质量、落实法律保留、实现税收法定、加强立法监督、严格立法边界、约束行政立法、规范司法解释诸方面无不基于法治思维,努力护佑良法产出、调控立法供给。
第二,科学原则
《立法法》明确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在总则中做出规定,并以“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作为立法质量和成效的基本指标。《立法法》修改还增加法律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制定配套规定、立法后评估等一系列推进科学立法的措施。
第三,民主原则
这体现在通过立法规划和计划、先期介入立法起草、协调乃至主持起草等来确保人大主导立法,更加重视和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上。
10、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在审判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第一,有利于司法民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重要渠道
第二,有利于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约束法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活动,能够形成对法官的有效监督,提高法院办案的“透明度”,遏制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
第三,有利于事实认定,能够加强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可以充分发挥他们各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查清事实,划分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
第四,有利于加强审判结果的正当化,有利于公众接受司法判决,解决执行难问题。 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有利于社会一般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和履行,由此可化解“执行难”的问题。
第五,有利于普法教育,增长公民的法律知识。
人民陪审员制度使民众的代表参加到审判过程中,通过陪审员在法院外的活动,有助于宣传审判工作,也有利于调动公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第六,有利于解决法院劳动力不足,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11、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独立改革的关系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审判独立。审判独立包括外部独立与内部独立,要求落实主审法官负责制。尽管审判独立有助于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行使,从而促进司法公正。但是,审判独立同时也可能会加强法官的专断,从而产生新的司法不公问题。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助于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法官的专断。因此,人民陪审员制度能够成为审判独立改革背景下司法公正的制度性保障。
12、行政诉讼法修订的意义
本次行政诉法的修订,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解决人民法院受制于地方所导致的“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具体而言,
在立案阶段:
第一,扩大了受案范围,公民、法人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将从根本上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推动我国法治尤其是行政法治的进步和完善,意义重大。
第二,实行立案登记制,可口头起诉,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加强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从源头上畅通了公民进入司法救济的渠道。
在审判阶段:
第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缓解官民矛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案件的解决。
第二,实行跨区域管辖,解决法院的“地方化”问题对公正审判造成的影响。
第三,将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行政复议的“维持”现象,解决复议公信力严重下降的现实。
第四,明确提出要解决行政争议,完善行政诉讼的监督、救济、解纷三大功能。 在执行阶段:
加强执行力度,不执行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促使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判决的执行
总之,本次行政诉讼法修订,能够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良法善治”的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二、可能的命题模式
例题1、
材料: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讲话。
2、相关案例。
问题:
1、根据上述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谈谈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600字。
1、答题方法
解析概念、阐释理论、分析材料、总结提炼
2、答题原则
(1)注意采点给分:学会审题,找到关键采分点。
(2)合理使用材料:在抄与不抄之间。
(3)把握写作方法:方便阅卷人。
例题2、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角度,谈谈立法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例题3、结合审判独立改革谈谈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三、论述题的万能法律思维模式
四、论述题的四段论答题方法
开门见山,提出观点。
解析概念,阐释理论。
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总结论点,提升理论。
五、论述题的写作注意事项
1、标题:体现文章主旨。
(2)结构:开篇、主体、结尾。
(3)段落:每一段不宜超过200字。
(4)字数:趋近原则。
法律文书
一、法律文书整体口诀
文书结构分三步,
首部正文与尾部。
正文依然三部分,
事实理由和结论。
事实证据来支撑,
理由统领前与后。
事实法律齐用力,
结论合法且确定。
二、起诉书口诀
名号人案,侦查终结。
告知权利,受理讯问。
审查查明,事实证据。
本院认为,事法结论。
一七二条,提起公诉。
此致署名,不忘附项。
三、一审刑事判决书
名号人案,检诉院审。
检犯辩护,依次说话。
审理查明,事实证据。
本院认为,事法判决。 上诉有关,合议署名。
四、一审民事判决书
名号人案,庭审过程。 原被三人,依次说话。 审理查明,事实证据。 本院认为,事法判决。 费用上诉,人员署名
五、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名人案由,诉讼请求。 事实理由,综上所述。 九十九条,一并审理。 此致法院,署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