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闸广告合同
道闸广告物业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 (区域)道闸广告机安装及广告经营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
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合作内容:
1、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台 STDG- (型号)道闸机(市场价格为12000.00元/台),安装在甲方有权管理的以下区域:
1) 2) 3) 4) 5) 6) 7) 8)
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拥有上述道闸广告发布经营权。乙方可通过上述道闸发布商业广告及其它各类信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道闸机的安装。甲方为乙方的安装工作以及灯箱广告信息更换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2、乙方完成安装后,如甲方发现道闸广告机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乙方完成安装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在本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改变道闸安装位置。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其所管理的物业内安装同类道闸广告载体。
4、甲方确认本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或发展商已同意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项目享有充分经营权。
5、甲方向乙方确认,其与合同有关物业的管理合同关系至 年 月 日届满。合同履行期内,如本物业管理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6、甲方负责道闸广告机日常管理。道闸机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常规零部件发生损坏由乙方更换。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设备自身问题、导致道闸基座、横杆、灯箱以及广告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尽快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修复;
在合同期内因非人为因素导致的道闸基座、横杆、灯箱以及广告损坏,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修复,;
在合同期内如果道闸机以及所发布的广告出现第三方人为因素导致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致害人追偿,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向致害人追偿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
7、乙方在广告发布时不遵守协议内容者,发布违禁广告的,甲方有权利对广告进行拆除。
8、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个点位广告(单面,点位由乙方选择),每面广告制作费100元/面,由甲方支付。
9、乙方广告招商应该优先考虑商场内部品牌,并且以广告市场价格的五折作为低价,最终成交价格高于低价部分收益(税后)归珠宝城所有。
10、乙方不准投放其他珠宝类商场的广告。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状况下进行广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换。
2、乙方有权在该道闸灯箱广告中发布商业广告、公众信息或公益信息,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风俗,若由此引发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发布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物业管理广告信息。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的时候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当保证该第三方拥有履行合同的经营资格,且甲方在本合同书中的权利不应减少。
2、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动中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出现毁约或其它妨碍乙方合同权利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责任归属:
1、因乙方提供道闸机的固有缺陷导致的断杆、砸伤车辆、砸伤行人等,其赔偿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道闸机以及所发布的广告出现第三方人为因素导致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致害人追偿,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向致害人追偿的,甲方承担相
应费。
【第八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一物业内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广告方式(即道闸广告),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的前一个月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方执 壹份,乙方执壹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