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工作情况反馈制度
03-19
警务工作情况反馈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学校警务室工作水平,掌握各项工作进度, 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同时为我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特制定学校警务工作情况反馈制度:
一、工作情况反馈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
(二)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影响目标执行的突出问题。
(三)在工作进行过程中的创新做法或值得推广的经验。
(四)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督促的情况。
(五)师生、学生家长反映的相关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学校要求及时搜集、报送的
(七)其他认为应报送学校的情况。
二、工作情况反馈的职责任务
(一)警务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搜集情况,一般以书面的形式向校及派出所进行汇报。
(二)警务人员将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对重要的或有价值的及时整理上报,对要求急的则急事急报,对缺乏原因或建议的情况则要求相关科室或责任人补充情况,对一些敏感的情况,应核对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应对情况搞好编印、登记、归档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情况反馈的有关要求
(一)报送情况的具体要求:情况稿件应做到言之有物,及时报送,真实可靠,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反映情况应突出特点,富有新意,可供学校决策和指导工作借鉴、参考。每则情况原则上应一事一报。
(二)实行工作情况反馈把关制。每项反馈情况由科室负责人把关,重要情况由分管领导把关,坚持谁把关谁负责。
(三)学校政教处根据工作情况反馈情况及时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工作进行催办。
(四)本制度为试行,解释权在校“安办”。
淇滩中学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