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协议
退 休 返 聘 协 议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台州新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新台州大厦20楼B区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陈承守
乙方(姓名): 魏炎森 性别: 男 出生日期:1942.10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1**********]
户籍地址: 湖北省武穴市街道东菜园231号-73
基于乙方系退休反聘人员,双方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本退休返聘协议。
一、 签定协议前提条件
乙方为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突发性疾病,愿意为社会贡献余热,且没有家庭负担,已经征得亲属同意,可以外出参加返聘工作。自乙方在本协议书签字之时起,说明乙方已经完全认可了上述说明,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2009年 年 10 月 12 日起至2009年 1 月止(具体时间为本年农历年底)。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甲方聘用乙方为 工程 部门 技术管理 岗位,工作地点为 新明国际工程部办公室甲方因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调整乙方工作任务,乙方应予服从。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40 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已经甲方提供休假政策。
五、乙方待遇
双方约定,乙方在返聘工作期间返聘金为每月 12500 ,发放方式为:
每个月8号前以法定货币发放返聘金的70%,即8750元,余下的每月30%即3750元在年底以绩效考核工资的形式发放。
六、规章制度及要求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用人单位制订并公示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并按甲方的标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要求。
(二)用人单位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七、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为劳务合同关系,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协议期满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续签协议的,可以与衣服协商后续签。
(二)协议期间乙方因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及工作完成情况未达到甲方标准的、或甲方发生企业重大经营行为转变的,双方可解除本协议。
(三)乙方离职的,应提前通知并按照甲方派遣单位的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