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 -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07-05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
委托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制作,申请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二、申请单位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封面“申请单位”一栏须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名称要与所盖公章一致。
四、“机构类别”一栏对应填写“安检机构”或“综检机构”。 五、“经济类型”一栏对应填写“国有”、“民营”、“外资”、“合资”等。
六、“检验范围”一栏对应填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检测方法”一栏对应填写“简易瞬态工况法、双怠速法、加载减速工况法、自由加速法”。
七、“变更内容”一栏中,有其他变更内容的在空白处对应填写。
八、“新增检测线、变更检测线类型或主要检测设备概况”应填写变更的检测设备的概况。
九、设备的“主要参数”一栏中,应对应填写:(一)底盘测功机:最大吸收功率、滚筒直径、最大承载质量等有关参数;(二)五气分析仪:量程范围;(三)流量分析仪:名义流量值、温度、
压力等有关参数;(四)烟度计:光吸收比、光吸收系数等有关参数;(五)转速计:转速量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