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社保局工作职责
郫县社保局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掌握社保局基本情况,督办社保局领导、办公会议交办、安排的事项,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2、负责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文件、文字材料的打印、编号、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组卷工作。
3、负责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职工福利及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创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6、按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基金征集科工作职责
1、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宣传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2、受理单位、劳动者个人的参保的申报,建立参保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档案。
3、办理单位参保增减变化业务,及时更新单位、个人参保情况档案。
4、办理参保人员的同城转移和异地转入、转出业务。
5、社保费补缴、退款、补中断、增缴的审核、办理。
6、按月制度基金征集计划,按月征收社保基金,催收参保单位欠款。
7、参保企业及职工年度资料审核工作。
基金管理科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
2、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核算。
3、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和销毁工作。
5、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负责搞好审计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6、负责争取上级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多方筹集基金,按时足额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管科工作职责
一、社会保险政策的解释和信访问题的处理。
二、职工工龄的审定和视为缴费年限的审定,以及外地转入人员等资料的审定。
三、审定退休、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档案和养老待遇。
四、正确、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日常管理。
五、按统一规定调整各项养老待遇,审核确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和个人帐户的继承和管理。
六、指导离退休人员文体活动的开展和社区管理,做好配合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1、受理单位初次参保申报及审核。
2、受理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或减少登记。
3、办理参保单位成建制转移和职工个人社保关系转移。
4、按时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5、核定在职职工退休时个人帐户养老金。
征地农保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各项业务。
二、负责办理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从事农业劳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农民养老保险有关手续及待遇拨付。
三、执行农村社会保险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路子。
四、负责全县农民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承办全县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建档等业务。
六、办理投保人的转保、退保手续、拨付养老保险金。
七、指导各镇劳动保障所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
医保科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离休人员、老红军、革命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及军烈属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二、承担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及个人帐户门诊费用的审
核、结算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的审核、结算工作。
四、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来信来访的接待答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职责
一、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业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三、审核报销医药费,协助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支付医疗补偿费用。
四、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保农民的监督。
五、镇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合作医疗的政策、意义、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六、依据《郫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规定,负责办理收缴个人交费及乡村经济组织扶持资金等事宜,并及时存入基金专用账户。
七、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八、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新合政策咨询、新合住院登记等工作。
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工作的管理;
二、负责辖区内少儿住院互助金征缴和上解工作;
三、负责审核、结算、报销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定期公布当地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情况,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
稽核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稽核参保单位申报缴费的情况(包括参保人员和缴费基数)。
二、负责稽查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三、负责稽核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情况。
四、负责稽核企业欠费及其缴费能力情况。
五、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稽核事项。
六、对虚报冒领现象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