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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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作者:于婷婷
来源:《商情》2014年第35期
【摘要】
目前我国民间金融对经济的发展既有正面、积极的作用,但也有负面、消极的影响。因此,如何规范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和现状的基础,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民间金融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
民间金融;民间借贷;金融监管
一、引言
国外多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从历史渊源来看,民间金融在中国经济发展历史上占据着主流,而官办金融则是现代以来才出现的,因此,民间金融是源,官办金融是流。1978年开始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的经济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随着改革的深入,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民间经济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一些传统的民间金融形式又重新活跃起来,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包括友情借贷、合会、私人钱庄和典当等,都具有了新时代的色彩。同时一些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民间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互助储金会、金融服务公司等也被创新出来。
二、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
中国人民分行广州分行课题组曾按照组织化与专业化程度,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分为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具体形式包括私人间借贷、集资和企业间借贷)和有组织民营金融(包括各种民间金融中介的信用活动)两种形式,前者是民间金融的初级形式,后者属于民间金融的高级形式。
(一)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没有民间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使用者与资金供应者之间的中介,借贷双方直接发生一对一的金融交易关系,资金供应者要直接承担资金使用者违约风险和项目失败风险的借贷行为。一般来说,这类金融活动都是无组织且分散的,缺乏连续性,规模也较小。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