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处置的国家政策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通知的摘要
1、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部署。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抓紧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花大力气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2、污泥处理处置,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全面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目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设施布局及保障措施等要求。
3、污泥处理处置以“资源化、无害化、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4、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具体技术方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综合分析评价各方案的经济性、环境影响和碳减排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技术,确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
5、各地要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明确目标,提出融资策略和保障措施,确保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6、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导则和操作指南,保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7、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部门推荐和地方上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技术工艺和治理效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示范。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环保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节能降耗、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示范效果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处理处置装置和工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二、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摘要
1、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是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
2、鼓励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
3、要因地制宜,推动通过填埋、焚烧、建材综合利用,现有工业窑炉(如电厂锅炉、水泥窑等)共处置等方式,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1、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2、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3、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4、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
5、污泥填埋。不具备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条件的污泥,可采用填埋处置。国家将逐步限制未经无机化处理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泥填埋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的规定;填埋前的污泥需进行稳定化处理;横向剪切强度应大于25kN/m2;填埋场应有沼气利用系统,渗滤液能达标排放。
污泥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等处理方式。 污泥热干化。采用污泥热干化工艺应与利用余热相结合,鼓励利用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热能、垃圾和污泥焚烧余热、发电厂余热或其他余热作为污泥干化处理的热源;不宜采用优质一次能源作为主要干化热源;要严格防范热干化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
污泥焚烧。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可采用污泥焚烧工艺。鼓励采用干化焚烧的联用方式,提高污泥的热能利用效率;鼓励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合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污泥作为低质燃料在火力发电厂焚烧炉、水泥窑或砖窑中混合焚烧。
污泥焚烧的烟气应进行处理,并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有关规定。污泥焚烧的炉渣和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储存、运输。鼓励对符合要求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需经鉴别后妥善处置。
地方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和管理水平,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通过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环境 保 护 技 术 文 件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环 境 保 护 部
2010年2月
1、高压脱水机的工作原理是将湿污泥(含水率87%左右)投入由高压和低压系统组成的机械挤压系统中,经过多级连续挤压,脱水污泥含水率降至30%~50%。该类型脱水机单位能耗约为125 kW·h/tDS。(有凝问,如果能达到30%就可以不用干燥处理直接进行焚烧)
2、喷雾干燥+回转式焚烧炉技术是利用喷雾干燥塔的雾化喷嘴将经预处理的脱水污泥雾化,干燥热源主要为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干化后的污泥被直接送入回转式焚烧炉焚烧。尾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喷淋塔+生物除臭填料喷淋塔处理。
处理每吨含水率为80%的脱水污泥,平均燃煤消耗量为30~50 kg/t(煤热值21000 KJ/kg),电耗为50~60 kW·h/t;单位投资成本为10万~20万元/t,单位直接运行成本为80~100元/t。
3、对于大中型城市且经济发达的地区、大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部分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较高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可采用污泥干化焚烧组合工艺处置污泥。应充分利用焚烧污泥产生的热量和附近稳定经济的热源干化污泥。污泥干化焚烧厂的选址应采取就近原则,避免远距离输送。
污泥干化技术应和焚烧以及余热利用相结合,不鼓励对污泥进行单独热干化。
4、最佳可行工艺参数
污泥焚烧高温烟气在850℃以上的停留时间大于2秒,灰渣热灼减率不大于5%或总有机碳(TOC )不大于3%。
循环流化床焚烧炉流化速度通常为3.6~9 m/s,鼓泡流化床焚烧炉流化速度通常为0.6~2 m/s。
5、污泥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时,污泥与生活垃圾的质量之比不超过1﹕4;利用水泥窑炉混烧的污泥汞含量小于3 mg/kgDS,最大进料比例不超过混合物料总量的5%。 采用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工艺时,烟气停留时间10~15s,碱性吸附剂过量系数
1.5~2.5,脱酸效率>98%。为防止布袋除尘器发生露点腐蚀,入口气体温度应为130~140℃。
6、预除尘+半干法是最佳烟气净化组合系统之一。预除尘可选用旋风除尘器,半干法可选用喷雾洗涤器与袋式除尘器的组合。添加碱性吸附剂后的脱酸效率可达90%以上,可去除0.05~20μm的粉尘,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在布袋除尘器后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 ),可达到30%~70%的脱硝效率。
在标准状态下,干烟气含氧量以6%计,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30 mg/立方米,二氧化硫不大于350 mg/立方米,氮氧化物不大于450 mg/立方米。
为避免二噁英的生成及其前驱物的合成,应通过优化炉膛设计、优化过量空气系数、优化一次风和二次风的供给和分配、优化燃烧区域内烟气停留时间、温度、湍流度和氧浓度等设计和运行控制方式;避免或加快(<1S )在250~400℃的温度范围内去除粉尘。在除尘器之前的烟气流中喷射含碳物质、活性炭或焦炭等吸附剂,可降低二噁英排放。
7、污泥焚烧过程产生的灰渣以及烟气净化产生的飞灰分别收集和储存。灰渣集中收集处置,飞灰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8、在大中型城市且经济发达的地区、大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部分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较高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可采用污泥干化焚烧技术处置污泥。
污泥焚烧以流化床焚烧炉应用最为普遍。流化床焚烧炉通常适合污泥大规模集中处置。鼓泡流化床适用于焚烧热值较低的污泥,循环式流化床适用于焚烧热值较高的污泥。
若干化和焚烧系统均采用国产设备,干化焚烧项目的投资成本为30~35万/吨脱水污泥(含水率以80%计);若全部采用进口设备,干化焚烧项目的投资成本为40~50万/吨脱水污泥(含水率以80%计)。
污泥干化焚烧的直接运行成本约为100-150元/吨脱水污泥(含水率以80%计,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
9、污泥干化焚烧厂的选址遵循就近原则,优先考虑充分利用污泥焚烧产生的热量和附近稳定的热源对污泥进行干化后再焚烧处置。
建立入厂污泥质量控制系统,并定期对污泥中砷、镉、铬、铅和镍等重金属进行监测。
安装自动辅助燃烧器,使焚烧炉启动和运行期间燃烧室保持850℃以上的燃烧温度。连续在线监测和调控炉膛温度、氧气含量、压力、烟气出口温度和水蒸气含量等工艺运行参数。
安装大气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装置,监测粉尘、氯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定期监测重金属和二噁英,每年至少2~4次。
脱水污泥贮存区(包括贮存罐和贮存仓)加盖并保持微负压。空气中甲烷含量不应超过1.25%,并宜将贮存区空气抽做焚烧炉一次风。焚烧炉不运行期间,应避免污泥贮存过量。干化污泥贮存时,其温度不宜高于40℃,贮存罐须保持良好通风,并设置除臭系统。
制定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污泥焚烧厂安装消防、防爆、自动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焚烧设备安全、稳定、连续达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