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绩效管理办法
晋江市成达齿轮有限公司班组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1、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使各部门的实际经营管理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统一,员工绩效与部门绩效统一,通过员工绩效的持续提高带来组织绩效的不断改进,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对各车间班组长的工作实绩进行有效的评价考核,为其职位晋升、调配、薪酬分配、奖惩、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与教育培训提供有效依据。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考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2、注重班组长的绩效改进;
3.注重自我评价,实行逐级考核。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管理班长、副班长(调机员)、全体机台设备操作人员。
第二章 各车间班组长的绩效考核
第四条 考核周期及内容
班组长绩效考核以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及考核评价:
(一)KPI 指标考核(权重:70%)
1、生产计划达成率(配分20分,数据来源:生产部):≥9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1分;每提升1个百分点,加1.5分。
2、安全生产达标(配分20分,数据来源:人力行政部)
2.1全月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千元以上的火灾或环境事故;
2.2全月不发生10级以上的工伤事故;
2.3上述两种事故只要发生一次,将取消被考核人当月全部绩效奖。
3、产品质量达标(配分25分,数据来源:质量管理部)
3.1不良率≤0.2%,超出指标的,扣减5分;
3.2全月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千元以上的批量质量事故,否则,将取消被考核人当月全部绩效奖。
4、设备点检保养达标(配分20分,数据来源:安全设备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予以评价按实际点检保养情况,未按规定点检保养或设备外观有明显不洁现象的,每次扣减1分且以次类推。
5、员工离职率(配分15分,数据来源:人力行政部):≤2%,每离职1总 则
人,扣减2分;被考核人所在班组全月无人员离职情况发生的,加5分。
(二)行为与基础管理(权重:30%)
1、责任心(配分25分)
1.1能够自觉认真地履行职责,对份内工作不推诿、对工作中的问题勇于承担责任、管理过程中体现公平公正。
1.2被考核人的直接主管、公司职能部门主管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认为被考核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建议扣减1分且以次类推。
2、敬业精神(配分25分)
2.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改进班组管理、对班组内六个方面的工作敢抓敢管。
2.2缺乏工作激情或“好好先生”、或工作中患得患失很计较个人得失的,扣减1分且以次类推。
3、现场管理(配分25分)
3.1产品标示齐全、数量准确、机台设备清洁、地面无油渍、无违规吸烟行为、班组成员劳护用品穿戴合规(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
3.2随机抽查上述要求未有效执行的,每次扣减1分且以次类推。
4、团队管理(配分25分)
4.1班前会每天坚持、班组成员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组员之间和谐稳定,不发生吵架斗殴行为。
4.2以随机抽查方式,每少开一次班前会,扣减1分;组员对当日工作任务不明确的,扣减1分;组员之间发生吵架行为的,扣减1分;发生斗殴行为的,扣减3分。
第五条 考核流程及考核纪律
1、考核流程
第一步:数据来源与时限规定。根据本办法规定,生产部、设备部、质量管理部和人力行政部为数据来源部门。前述职能部门应在每月6日下班前将考核数据送交相关车间及人力行政部。延期送达且影响考核工作的,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部门部门长100元且以此类推。
第二步:车间主任应及时完成对所属管理班长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10日下班前将考核结果送交人力行政部。
第三步: 人力行政部对车间主任的考核结果予以审核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且在15日下班前前将审核意见送交至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应在接到人力行政部
审核意见后的2日内予以确认并签名。
第四步 人力行政部负责在18日下班前将绩效考核表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五步:财务部在接到总经理审批意见后,根据被考核人的应得绩效奖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考核纪律
2.1考核数据提供部门应按规定时限送达考核数据,否则,每拖延一天送达,将处罚责任部门部门长100元且以此类推。
2.2车间主任对被考核人的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发生“人情送分”情况的,经查实后将处罚责任主管500元/ 次。
第六条 考核成绩计算及绩效奖发放规定
1、管理班长月度绩效奖基薪:1000元/月。
2、月度考核成绩=(KPI 五项指标考核得分*70%)+(行为与基础管理考核得分*30%)。
3、副班长(专职调机人员)享受管理班长实际绩效奖的80%。
4、班组绩效考核得分≥90分时,所属组员每人奖励50元。
5、本年度内班组绩效考核得分≥90分的,农历年底前加发奖金1000元/次(副班长同时按80%予以奖励)。
第三章 考核申诉与处理
第七条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反馈后的2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1、申诉处理流程
第一步:申诉人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步:人力行政部受理被考核人书面申诉后,应进行必要的复查工作。 必要时,会同数据提供部门主管及车间主任予以合议审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合议审定意见是终局的,被考核人不得再有异议。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绩效管理办法实施后,被考核人在2015年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累计三次或以上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班组长月度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