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
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项目
1. 晚自习管理
2. 学院大型活动组织管理情况
3.各二级院系纪检部对上级部门分配任务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 晚自习管理
1、出勤
2、学习情况
(1)班级学习氛围;
(2)学习纪律(有无学生睡觉、玩手机、吃东西等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制度的管理落实情况
(1)各班级黑板考勤是否记载清楚详细
(2)各分院系学生会是否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 学院大型活动组织管理情况
1、出勤
2、会场纪律
(三). 各二级院系纪检部对上级部门分配任务的执行情况
(1)对工作的态度;
(2)工作完成情况。
三、评分原则
本部门考核为百分制,所计最后得分将作为各院系学生分会考核评比的一项指标,占整体考核分值的百分之十五。
本部门具体评分标准:
(一)、晚自习的管理力度(60分)
1、出勤(10分) :所抽查到班级,迟、旷到人数占班级总人数3%内不扣分, 3%-5%扣2分,6%-9%扣4分,超过10%扣10分。
2、学习情况(40分)
(1)班级学习氛围; 20分
(2)学习纪律(有无学生睡觉、玩手机、吃东西等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20分
3、制度的管理落实情况(10分)
(1)各班级黑板考勤是否记载清楚详细 5分
(2)各分院系学生会是否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5分
(二) 学院大型活动组织管理情况(20分)
1、出勤(10分)
(1)出勤率90%以上 不扣分
(2)出勤率80%—90% 扣1—2分
(3)出勤率60%—80% 扣3—5分
(4)整体不到(出勤低于60%) 扣 8分
注:迟到与早退按旷到处理
2、会场纪律(10分)
如出现吃东西,无故起哄、喧哗、随意走动,不配合工作人员等,视情形扣2—5分
(三)各二级院系纪检部对上级部门分配任务的执行情况(20分)
(1)对工作的态度 10分
(2)工作完成情况 10分
四、说明:
月度分值取当月几次评分的均值与另两项分值的总和。
院学生会纪检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