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事故处理程序
07-21
事故处理程序
为保护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证发生管道事故时最大限度地提高抢修、排险效率,减少、减轻社会和企业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制定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信息来源:
1. 管道巡护工巡护管道发现事故险情报告;
2. 管道管理人员在线巡检发现事故险情报告;
3. 沿途群众和社会人员发现事故险情报告;
4. 政府、公安机关、职能管理部门发现事故险情报告或接群众报告后转告或指令。
二、第一响应人:
1.第一到达事故现场的为第一响应人。
2. 到达现场后,如还未造成事故发生时,如发现造成事故的施工还在进行,应立即命令停止施工,并拿出相关条例进行安全警告。
3. 根据事故现场实际状况,及时的对人们群众进行疏散,封锁安全范围内的道路,保障人身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4. 第一响应人事故现场取证,并初步判断事故原由及危害,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待指令。
三、公司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响应:
1. 公司经理接到险情报告判断事故等级并汇报大区;
2. 根据事故等级响应安全预案,进行抢险维修。
四、现场组织抢险修复处理:
1. 根据生产经营部下达的指令,对事故现场监护、疏散并及时的向公司领导汇报抢险信息;
2. 确认事故现场危险已消除;
3. 确认事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不会造成进一步威胁;
4. 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后,各应急小组向现场总指挥汇报各组情况;
5. 现场总指挥确认达到应急抢险预案关闭条件后下达关闭命令;
6. 线路工作人员进行生产恢复,抢修组进行环境恢复。
五、险情处理完毕的备案
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分析事故原因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