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诉案件代理合同范本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非诉项目)
第 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XXXX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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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 股权继承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1. 查询、核对被继承人XXX 生前在新疆XX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
2. 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XX 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
3. 甲方股权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宜
4. 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1. 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法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支付。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a) X X 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 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2. 除本条款第1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卷宗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XXX 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人: 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