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二级学科有关材料报送的通知
关于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二级学科培养资料报送的通知
教育处(2011)教字第13号
各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教育处(教学办公室):
为做好2003级临床/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毕业生的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二级学科培养资料的清单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同研究生院博士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2.学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属学院务必于6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学位和论文答辩的有关材料、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包括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2011年度授予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简况汇总表,原件2份)上报医学部教育处教务办公室。
3.学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属学院务必于6月12日前将学生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口腔医学博士学位长学制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原件2份)上报医学部教育处教务办公室,加盖大学学位委员会意见章。如果学籍所属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属学院希望留存“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口腔医学博士学位长学制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请自行复印盖章后的论文答辩情况表。 4.毕业论文(2份、电子版论文)由学生学籍所属学院收齐直接交送医学部图书馆资料。“授权说明、保密说明”在医学部图书馆网下载表格。(http://library.bjmu.edu.cn/点击“论文提交”,选择“科研教育网内用户”或“科研教育网外用户”,点击“相关通知”) 5.学生学籍所属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务必于6月15日前将“毕业生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表”和“毕业生资格和学位资格认定呈报表”(盖学院章)上报医学部教育处教务办公室。 6.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口腔医学长学制学生成绩单由教育处教务办公室统一打印,一份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存留医学部档案馆,一份存留学生本人,毕业后不再出具中文成绩单,只办理英文成绩单。
7.学生学籍所属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于6月30日之前上报“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汇总表。 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2805357。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1年3月29日
附件 北京大学医学部八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二级学科培养资料报送清单
注:以上相关表格均在医学部教育处和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