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一)概述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济南市整体规划的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开发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持当年的建设计划、土地使用证件、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拟建位置的地形图、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符合审定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及消防、设计质监部门对施工图的批复意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实施程序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济南市规划局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②计委年度计划投资批文;③1:500地形图;④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程序:
①持所需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②规划局现场勘察,审查、核对相关规划,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③规划局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申请签发《建设地规划许可通知书》,开发商凭该通知书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计划批准手续;④需制订详细规划的,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总平面规划设计;⑥规划局审查规划设计方案;⑦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具备审批条件
且符合详细规划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2.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
(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
(2)申报资料:①建设项目计划批文;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④设计任务书;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⑥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
(3)申办程序:①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计划批文、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设计任务书等);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③审核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④对发标、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施现场监督;⑤中标方案确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⑥签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
(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市建委设计处。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批
(1)承办部门:济南市公安消防分局建审科
(2)申报资料:①计委立项批文;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③《有关部门审核意见表》(加盖开发商公章);④施工图1套(含建施、结施、设施、电施);室内装饰工程需正式装饰设计图纸1套;⑤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应备有图纸光盘。
(3)申办程序:开发商领取并填报《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将申报表连同设计图纸向市公安消防分局送审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批手续。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内;国家、省重点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5)收费标准:执行鲁政发[2001]16号的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计,收取消防设施设备费2元/平方米。
4.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
(1)承办部门: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2)申报资料: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含建施、结施、设施、电施);②计委立项批文;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④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原件);⑤地质勘察报告2份(原件);⑥设计招标的相关证明;⑦结构计算软件名称和热工计算书;⑧房屋鉴定报告(仅限于加层、改造项目)。
(3)申办程序:开发商领取、填报《开发商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登录表》;将登录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资料送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向市建委提交技术性审查报告;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并缴纳设计质量审查费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
(5)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和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2]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计,分为住宅、商住楼、办公写字楼、医院、托幼、中小学教学楼、高等院校教学楼、综合楼、商场、宾馆、酒店、超市、工业项目、仓库等9类建筑按不同标准计取。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6)应注意的事项:该项审查的该项办结时限是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然后由设计、勘察单位根据其意见对施工图作相应的修改。整个手续办理通常需要30个工作日。
5.地下人防工程设计与审查
(1)承办部门: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申报资料: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地下人防部分);②计委立项批文;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④人防结建手续证明。
(3)申办程序:地下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
,如由济南市人防设计院或省人防设计院来设计,达到人防保护等级,并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如为人防系统以外的设计院设计,则须经过市人防办设计处的审查后方可通过。
(4)办结时限:如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办理人防设计审查手续;如未办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图纸审查时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
(5)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1)181号《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和济价费字(2001)259号《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的通知》的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为,按总建筑面积计,30元/平方米计取。
6.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济南市规划局
(2)申报资料:
申请阶段: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②1:500地形图;③已批准的详细规划;
取证阶段: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两份;②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证书专用章)一份;③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的主要部分、室外工程平面图,装订成册,一式两套;④当年年度投资计划;⑤有关部门的审核手续;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须附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涉及房屋拆迁的,须附拆迁验收证明;⑦按规定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的,应附其书面审查意见。
(3)申办程序:
申请阶段:持申报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省会规划专家组评审;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取证阶段:开发商领取、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并将申报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资料送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资料审核完毕,执由规划局开具的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费联络单,到基金办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同时,在市规划局缴纳城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费和建筑放线费。在缴纳上述费用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结时限:①批准办证申请,15个工作日内;②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③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④办理施工图审查,20个工作日内。(方案或施工图修改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内)
(5)收费标准:根据济价非字(1996)154号文的规定,市政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为:自建自用项目,111元/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项目,180元/平方米;根据鲁建规字[2001]33号文的规定,城市规划
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筑类别的不同,分别计取不同的费用。(详见表三);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价目表,建筑放线费的收费标准为649元/点。
(6)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图(见程序图三)
(7)应注意的事项:涉及到跨年度的工程,要在年底到投资计划批复部门办理年度结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