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车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关于行车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和安全行车的责任性,彻底遏制重大行车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违章肇事的频率,经研究决定,对《驾驶员违章、肇事处理办法》作出明确并予严格执行。
一、违章扣证。驾驶员因个人行为为造成违章扣证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所在部门应向车队报告,车队根据其扣证期限的长短及个人特长,重新分配工作。扣证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标准给予核发),如无工作分配,则作待岗处理。如不服从分配,视为旷工,严重的给予辞退。扣证期满后,所在部门写出其工作表现鉴定书,视情况给予恢复岗位;表现不好则不予恢复。
二、违章处罚:
1、凡违章超速除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同时,公司按其罚款额给予处罚。
2、凡公司路查发现违章超速和不按规定行驶,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之规定给予内部处罚。
3、凡本公司车辆同路线行驶的,严禁超车,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奖励给举报者)。
三、肇事处理
1、特大事故(直损8万以上)
2)主要责任:赔偿事故费3%;
3)同等责任:赔偿事故费2%
4)次要责任:赔偿事故费1%。
2、重大事故(直损3万以上,8万以下)
1)全部责任:赔偿事故费6%;
2)主要责任:赔偿事故费4%;
3)同等责任:赔偿事故费2%
4)次要责任:赔偿事故费1%。
3、大事故(直损1万以上,3万以下)
1)全部责任:赔偿事故费8%;
2)主要责任:赔偿事故费6%;
3)同等责任:赔偿事故费4%
4)次要责任:赔偿事故费2%。
4、一般事故(直损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1)全部责任:赔偿事故费14%;
3)同等责任:赔偿事故费8%
4)次要责任:赔偿事故费4%。
5、轻微事故(直损3000元以下)
1)全部责任:赔偿事故费16%;
2)主要责任:赔偿事故费12%;
3)同等责任:赔偿事故费10%
4)次要责任:赔偿事故费6%。
6、场地事故减半赔偿。
7、凡属驾驶员的严重失职、屡教不改的不按正常道路行驶的,引起的责任事故加倍赔偿。
8、除上述赔偿以及处罚以外,根据公司计件薪金的组成,驾驶员奖金的25%为安全管理、劳动纪律考核要求,另按下列要求给予处理,处理款额纳入车队安全奖励基金和安全活动基金。
1)特、重大事故的,按25%全额处理;
2)大事故、一般事故的;
负全责的,按25%全额处理;负主要责任的,按20%处理;负同等责任的,按13%处理;负次要责任的,按8%处理。
3)其它事故的
负全责的,按20%处理,负主要责任的,按16%处理;负同等责任的,按8%处理。负次要责任的,按5%处理。
9、第8条处理意见以事故当月奖金额度为基准。
10、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事故予以隐瞒,否则部门主管予以相应额度的处罚。
11、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部门主管除以非书面方式通知上级领导外,每起事故必须及时填写《设备(车辆)事故处理报告表》予以上报,待主管领导批复后予以公告。
以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我已认真阅读、知悉其内容,本人同意并遵守执行。
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