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合同标准版
项目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合 同 编 号 :
景观设计合同
合 同 条 款 目 录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2条 合同依据 第3条 设计范围及内容 第4条 工作阶段及成果
第5条 甲方需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6条 设计时间安排 第7条 酬金支付安排 第8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第9条 关于工程停建、缓建及延期 第10条 其它 第11条 附件
合同条款正文(共 页) 从第 页至第 页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规模:暂估 平方米
1.3 设计范围: 。(详见附件1:设计范围框线图)
第2条 合同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4 甲方提供的资料。
第3条 设计范围及内容
3.1 乙方设计范围:
红线范围内的景观园林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园建、景观构筑物、园林供水排水及园林植栽、照明、音响布置等相关内容。 3.2 乙方工作内容:
3.2.1 硬景设计,包括小区入口,边界围墙、地面、铺装材料和细部等;景观涉及
的地下车库车行及人行出入口、采光井、通风井、垃圾转运站等的基础结构以上部分的景观设计。 3.2.2 园林建筑物、入口岗亭、亭台、花架、园景墙、花池、园路。 3.2.3 架空层设计(地面、墙面和吊顶)
3.2.4 小品、艺术品、花盆、长凳及垃圾桶提供式样、尺寸和材质。标识牌提供意
向图片。雕塑提出主题及品质建议,由专业公司制作。 3.2.5 儿童游乐场的布局和设施选型建议。 3.2.6 场地竖向设计。
3.2.7 植栽设计,其中包括树木、灌木和地被植物。 3.2.8 景观工程相关的水、电、结构设计: 3.2.8.1 景观园林的供水排水设计
3.2.8.2 水景、喷泉的喷头形式,参数,喷高,预留水景给水接入口 3.2.8.3 预留水景动力电源
3.2.8.4 电气系统图:园林照明灯具的造型、型号、参数选择,照明灯具分布
位置及灯具回路控制系统、地下管线布置及配电设计 3.2.8.5 室外景观工程背景音乐音箱的布点及外形选型 3.2.8.6 结构施工图
3.3 乙方工作不包括以下内容,但可协助有关专业公司和其它设计单位的工作:
3.3.1 地下室顶板的防水及排水层工程
3.3.2 水景、喷泉管道工程设计,水处理及净化系统工程、电气线路工程 3.3.3 音响的设备选型和管线(根据具体要求而定,一般建议甲方把消防音响与背
景音乐做成一套共用)
3.3.4 高度超过3米的挡土墙、防洪设施(如有防洪要求的河道挡土墙、坝、闸)、
高度6米以上景观构筑物、消防车通过的桥梁、车行桥梁、跨度大于等于20米的园路桥的结构设计,架空楼板超载加固及地下室顶板上的二次架空结构,膜结构、超过5米的钢结构及游泳池结构施工图设计
3.3.5 其它超出本公司设计资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内容(通常包括建筑单体,市政
工程,地下工程等子项目) 3.3.6 专业艺术模型和销售宣传模型、效果图制作 3.3.7 施工图预算编制 3.3.8 竣工图纸的绘制
3.3.9 自动灌溉系统设计 3.3.10 所有工程用料的质量保证和验收 3.3.11
派驻工程管理人员长期驻守工地
3.3.12 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建,备案及有关设计资质要求等事宜。
第4条 工作阶段及成果
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方案设计
4.1 考察现有的地盘环境条件,包括地面条件、边界、小气候以及小区内外的视觉效
果。 4.2 收集及整理有关图片及其它相关资料和材料, 与甲方之工程顾问相互协调及开会讨
论目前所有的图纸和资料,使之与设计主旨一致。这些研讨将构成概念设计的初步构思。 4.3 向甲方提供并讲解概念设计方案,此方案旨在确立设计方向并能够反映出小区环境
总体规划及设计的创意,此阶段甲方及其设计顾问应参与审定方案的市场定位和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4.4 概念设计工作成果如下:
4.4.1 景观方案的彩色平面图 4.4.2 说明设计构思的有关分析图 4.4.3 表达景观意向的彩色图片一套
4.4.4 植栽功能划分(不包括乔木灌木等层次的结构划分)和设计意向图片 4.4.5 其它景观元素设计意向图片 4.4.6 设计创意说明
4.5 根据基本确认的概念设计及甲方的意见完成一套方案设计成果:
4.5.1 景观方案的彩色平面图 4.5.2 说明设计构思的有关分析图 4.5.3 高差变化较大地段的景观断面图 4.5.4 彩色透视效果图四张 4.5.5 表达景观意向的彩色图片
4.5.6 植栽功能划分(不包括乔木灌木等层次的结构划分)和设计意向图片 4.5.7 设计创意说明
4.5.8 提供以上设计成果之A3彩色文本一式4份,A1彩色图板一套及相应的电子文
件 4.6 配合甲方营销的需要,为甲方提供市场宣传及模型制作所需的乙方专业工作范围内
的设计辅助资料。
第二阶段: 扩初设计
4.7 乙方完成方案设计工作成果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展开扩初设计工作,该阶段主
要是进行前一阶段设计方案之深化。 4.8 扩初设计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设计构思,以发展促进其环境之个性,并为施工图设计
做准备。乙方将提供景点安排,标高概念,地下室楼板荷载分布及荷栽量,地面处理,照明设计,植物设计和铺装材料的选择,提交甲方确认(地下室楼板荷载由甲方负责与建筑设计院协调解决,乙方负责配合)。 4.9 扩初设计阶段的工作成果如下:
4.9.1 总平面图
4.9.2 放线图,定出道路、广场和重要景点的控制尺寸。
4.9.3 竖向设计图,定出道路、广场、土坡和重要景点的控制标高并确定排水系统
的设计原则。 4.9.4 灯具布局方案平面图和灯具的选型。
4.9.5 室外景观工程背景音乐的布点方案平面图及音箱的选型。
4.9.6 植物(包括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结构划分,乔木和灌木种植方案图和
植物表(包括乔木品种和规格)。 4.9.7 硬景物料表,重要物料的彩色图片和物料索引图。
4.9.8 重点景点的放大图。放大图上应注明控制性尺寸和主要材料。可配以彩色图
片或透视草图(带表现的平、立、剖面图),以便甲方确认重点景点的景观效果。 4.9.9 景观工程概算书。
4.10 提供以上设计成果之A3彩色文本一式4份。
4.11 在设计进行的各阶段,乙方应进一步与甲方及有关设计院进行协调,以利于设计的
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
4.12 在甲方同意扩初设计内容,并提出书面通知进行施工图制作后,乙方将开始执行施
工图制作。 4.13 为硬、软景施工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 4.14 协助甲方编制硬景、软景工程进度安排。
4.15 乙方应按设计周期要求提交下列详细的施工图纸,供施工之用。包括:
4.15.1 硬质景观详图和施工图(包括各园林小品的立面图/剖面图,重点铺装
图,详细的园景节点大样图); 4.15.2 4.15.3 4.15.4 4.15.5 4.15.6 4.15.7 4.15.8 4.15.9 4.15.10 4.15.11
景观配置指引图及定位图; 标高设计图;
局部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场地景观部分的排水及人工灌溉图; 灯具照明图;
室外景观工程背景音乐的布点图; 物料表;
乔木种植图(含苗木表);
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图(含苗木表); 植物施工说明和养护管理说明。
4.16 提供以上设计成果之pdf 文件供甲方审核,甲方确认后提供蓝图8份。
4.17 制备及编制材料表,植物表及有关的工料规范。协助甲方指定的专业公司审理工程
量清单,以便于甲方制订招标及合约文件。 4.18 相应的施工图CAD 格式电子文件在乙方收齐施工图设计阶段费用后提供。
第四阶段: 施工图交底阶段
4.19 与甲方一起,为施工投标单位提供招标答疑,并协助甲方挑选施工单位。 4.20 出席景观设计有关的工程协调会议。
4.21 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工程承建商及设计院一同出席设计交底会议。 4.22 提供景观效果控制手册,以便施工方能更好地贯彻设计意图。
第五阶段: 施工阶段的配合
4.23 在工程定标以后,施工前确认物料及植物品种规格。
4.24 在硬景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需要前往工地现场监督,以确保所有硬景工程
按图施工。协调和解决现场与图纸设计的矛盾或问题。 4.25 在软景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需要前往工地现场监督,以确保所有软景工程
按图施工。协调苗木空间位置,查核园林建造文件上所示的物料;监督树木的种类及种植土堆填工程,包括种植初期的保养视察,与最后的全案验收。 4.26 甲方或施工方在工程过程中要改动设计,物料或植物配置,必须先征得乙方的确
认。 4.27 通过电话、传真协助甲方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4.28 最后参加园林景观的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整改意见。工程结束后,甲方提供竣工
图电子文本(由施工单位制作)予乙方备案。 4.29 相关施工配合工作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5条 甲方需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设计进行过程中甲方应第一时间知会乙方相关的设计依据和基础设计条件的变更,避免因此而产生的无效及重复工作,否则,乙方因设计条件变更所产生的重复工作,应由甲方负责,乙方有理由顺延交图日期和研商额外费用。
第6条 设计时间安排
注:
6.1 以上设计时间,如因为甲方提供信息不全、甲方未及时回复乙方、甲方未及时付
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图纸提供时间顺延。 6.2 以上设计时间不包括甲方审核图纸、反馈意见与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修改设计的时
间。 6.3 如须提供景观结构计算书,其编制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量另外计算。
第7条 酬金支付安排
7.1 项目暂按 万平方米景观面积计算, 元/平方米,即 万元;合计本合同设
计费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圆整)。注:
7.1.1 景观设计面积按每阶段实际完成面积结算;
7.1.2 景观设计面积=总占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不需要设计的道路面积 7.2 所有酬金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7.3 乙方负责此项目的税费。
7.4 此项费用包括主要设计人员在设计至施工配合期间来运城工地差旅十二次。十二次
以上的差旅费用,见7.7.2条。乙方出差标准按每次不超出2人2天执行。出差的内容包括:
7.4.1 看工地现场 7.4.2 汇报方案草案
7.4.3 汇报方案设计并了解当地的植被及物料,为扩初设计做准备。 7.4.4 汇报扩初方案。
7.4.5 植物及物料确认及工程交底。 7.4.6 施工配合 7.4.7 竣工验收
7.5 甲方应将款项汇至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
7.6 除首期款外,每一阶段的付款时间以收到甲方对本阶段的书面确认为依据。 7.7 设计费支付办法:
注:1、星河广场展示区设计在合同签订后收到首期款2周内完成全部设计并提交成
果。
2、方案设计完成后,如项目分部实施,则每一阶段付款应按乙方出图实际面积比例支付。
7.8 额外服务指合同规定服务以外甲方所要求的服务。任何额外服务的工作均须在工作
开始前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外服务包括:
7.7.1 对于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在非乙方原因的情况下:
✧ 甲方对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等设计要求有重大变更 ✧ 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 ✧ 甲方推翻对已确认的阶段性设计,要求重大修改
✧ 在政府机关做出批准后,该机构要求做出有别于其先前批准的变更 ✧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需要乙方在各阶段设计做出的修改 ✧ 就甲方不合理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规划和规范的变更 ✧ 甲方提出要求需乙方进行未在合同内注明的额外服务项目
✧ 因以上原因,对乙方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设计工作,如造成乙方设计返
工、增加额外工作量和时间,双方需在开始工作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及重新明确有关条款,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7.7.2 赴甲方所在地规定次数以外的专业人员出差收费,甲方需负责专业人员的人
工费用、往返运城至北京来回机票、四星级以上酒店住宿费、工作期间的交通费、膳食费。专业人员出差的人工费用标准为:
职位 人民币元/工作日 项目总监 4000 项目经理 1600 助理项目经理 1000
高级景观设计师 景观设计师 项目助理
2400
1600 600
7.7.3 如有需要,甲方可委托 设计有限公司加盖内风景园林 级设计资质。 7.7.4 乙方交图数量以外的额外晒图、拷贝费。
7.7.5 乙方于本工程的任务主要是向甲方负责。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设计讲解和展示
对象均只限于甲方及甲方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单独向本项目的各小业主进行设计讲解和各宣传活动,若甲方特别要求乙方提供这项服务,则需提前两星期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关差旅费用。 7.7.6 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图,乙方将向甲方收取赶工费(在特殊
情况下,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整提交设计成果的顺序的除外),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于收悉甲方确认通知后即进行设计工作,赶工费将连同该阶段服务费一并收取。 7.7.7 乙方在发生以上额外服务费之前应通知甲方,与甲方取得一致意见之后再提
供服务。
第8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8.1 甲方责任与权利
8.1.1本合同甲方使用的指定电子邮箱@qq.com,指定联系地址_________。
8.1.2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文件的
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如甲方交付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8.1.3合同签订七日内甲方支付首期款。双方确认乙方所收到的第一笔合同总额20%
的款项,无论甲方以何种名义支付,均视为甲方所支付的首期款。乙方收齐甲方首期款后开始工作。
8.1.4每个阶段完成甲方收到图纸并确认设计成果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完成阶段的设
计费。甲方收到图超过十天仍不答复或不完成确认的,视为对乙方所提交图纸确认无异议。
8.1.5由于乙方原因在合同约定时间的三天后仍未提交设计成果,乙方每延迟一天按
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0.2%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8.1.6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若甲方要求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首期款。若甲方尚
未支付首期款,应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返还已收首期款。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中途终止某个阶段设计,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首期款可抵做相关设计费用;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合同履行阶段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设计费和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补偿。
8.1.7甲方和施工方对设计进行修改,以及施工前材料的选择,须与乙方协商,双方
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施工。
8.1.8甲方应在设计开始之前向乙方提供造价总控目标。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
反映环境设计的意图,甲方环境工程的造价应不低于 元/平方米的水平。乙方的设计应以甲方提供的造价标准为依据,甲方负责根据建设地定额标准严格审核由乙方提交的概算。
8.1.9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
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获得经济赔偿。
8.1.10 甲方有权利利用乙方既往的业绩进行市场宣传。在宣传材料和市场推广
过程中,凡有景观设计部分,应注明, 景观(或园林)设计。
8.2 乙方责任与权利
8.2.1 本合同乙方使用的指定电子邮箱 ,指定联系地址 。乙方按本合
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8.2.2 由于甲方原因在合同约定时间的三天后仍未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则甲方每
延迟 支付一天按应付设计费的0.2%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乙方提交阶段设计
成果前须收到上一阶段的设计费用。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间付款逾期超过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有权终止
合同,首期款不退还,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费用及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8.2.3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或遗
漏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
计费,并根据乙方实际的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不超出受损部分对应的本合
同设计费的赔偿金。
8.2.4 甲方和施工方对设计进行修改以及施工前材料的选择,需与乙方确认时,乙
方有责任在商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8.2.5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不得将
本设计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赔偿不超出
受损部分对应的本合同设计费。
8.2.6 乙方在项目向公众披露后(如项目开始销售后)有权利用有关设计成果进行
图书出版、展览展示等市场宣传活动。
8.2.7 乙方设计的基本质量标准
1) 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功能要求,运行安全可靠,技术经济指标适度。
2) 计算完整精确,设计标准恰当,构造措施合理、便于施工、维修和管
理。
3) 符合设计深度,正确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文件齐全,图面完整。
第9条 关于合同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束。同时双方同
意,本合同生效起2年后,项目仍在进行中,双方可另行研商剩余的设计顾问服务费用。
第10条 其它
10.1 乙方公司禁止乙方设计人员指定生产厂商,供应商和承包商给甲方。本工程设计资
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推荐,只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 11
等技术指标。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10.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3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
法达成协议时,可提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0.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11条 附件
11.1 附件1:设计范围框线图。
(此处以下无正文,仅有签字盖章栏) 12
单位名称(委托方): 单位名称(承接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2013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2013年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