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丁晓晓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以“五大机制”为抓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和联调机制,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以来,椒江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90件(涉及非正常死亡纠纷59件),全部成功调解,调解率100%,成功率100%,调解金额共计人民币6834.74万元。
一是建立健全“条块协同”排查机制。在椒江区现有的“一中心、三纵、五联”的调解网络基础上,根据矛盾纠纷排查要求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司法所和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排查调解工作的“责任田”和工作职责。拉设起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大网,做好全区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汇总、统计、上报工作,把排查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层面、每一个角落,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四排查双结合”机制。即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传统民间纠纷排查的同时,重点排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土地征用、涉法涉诉、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以及外来人口群体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是建立健全“定人包案”调解预防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采取“定人包案”方法,将责任落实到调解组织、调解员,确保矛盾纠纷和隐患的调解与预防件件有安排、事事有落实。对于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的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对“钉子案”“骨头案”,落实责任人包案,并进行调解动态跟踪,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四是资源共享,形成“联合大调解”机制。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平台,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统筹协调,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接触案件经验丰富的特色,以及居于中间人角色、容易取得群众信赖的特点优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维稳工作。
五是诉调衔接全面对接机制。椒江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全面建立起“1+2+N”诉调衔接机制,去年以来,共引导和分流案件173件,调解成功37件,成功率21.4%。有效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从而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及社会的和谐,成为椒江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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