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矿监督人员主要职责1
04-13
羊场镇驻矿监督人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记录好当天每班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有权责令煤矿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停止井下作业。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负责人汇报。
二、负责检查煤矿隐患、领导带班、特员跟班公示牌建设是否到位,矿井每班是否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跟班(每一个掘进头、回采面必须有一名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每班有一名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放炮员配置是否满足执行“一炮三检”要求;安全员、电钳工每班必须有一名巡回检查处理隐患;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职工出入井是否记录清楚。未执行的有权责令煤矿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停止井下作业活动。
三、负责检查入井职工是否经过培训、是否鉴订劳动用工合同、是否购买工伤保险,未经培训、鉴订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的有权制止入井。
四、负责检查入井前是否召开班前会,未召开班前会的有权制止职工入井。
五、负责检查主要通风井风机、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专人值班;检查煤矿调度室的值班及工作情况,不能及时处置的有权责令煤矿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停止井下作业。
六、负责检查煤矿是否组织“三超”生产(超能力、矿井每班的出煤量必须作记录;超定员,每万吨能力每班不超9人;超强度,每班井下职工时间不超过8小时)。出现“三超”行为有权责令煤矿停止生产。
七、负责对未复产煤矿落实煤矿职工是否存在边整改边生产,是否扩大区域整改。
八、负责检查未验收恢复生产,未经批准整改的矿井,高瓦斯矿井,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矿井,只允许进行通风、排水,严禁进行其他作业。
驻矿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