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铁路混凝土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
xx 铁路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文件精神,提高xx 铁路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水平,真正实现混凝土生产“事前试验、事中监控、事后把关”的动态监管,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并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第三条 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分为公司、段落指挥部(监理)两级管理平台,施工项目部一级采集应用平台。
第四条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拌和站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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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段落指挥部)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要求
1. 查询拌和站站址、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
2. 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3. 查询施工、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
4. 查询各时间段(以月为基本单位)拌和站超标率统计。
5. 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提示。
6. 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搅拌时间等数据,自动生成报表。
第六条 施工项目部级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功能要求
1. 自动采集混凝土生产数据并实时上传。
2. 实现施工配合比的自动传输和锁定,确保不能随意改动。
3. 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同时还应应具备以下功能:
(1)拌和时间监控;
(2)材料用量监控;
(3)产能分析(含超标率统计);
(4)拌和时间历史查询;
(5)材料用量历史查询;
(6)材料成本核算;
(7)生产量核算;
(8)超标报警短消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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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用量,均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中表6.4.1“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分三级设置报警提示。
①报警级别设置
初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偏差值为±1~3%;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2~5%。
中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偏差值为±3~5%;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5~10%。
高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偏差值为±5%以上;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10%以上。
②短消息报警对象
初级报警对象:拌和站的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信息化管理员,驻站监理。
中级报警对象:拌和站的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信息化管理员、驻站监理,项目分部的总工、安质部长、试验室负责人,监理分站站长、监理中心试验室主任、信息化管理员。
高级报警:拌和站的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信息化管理员、驻站监理,项目分部的总工、安质部长、试验室负责人,项目部总工、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工地试验室主任、信息化管理员,分管副总监、监理分站站长、监理中心试验室主任、信息化管理员,段落指挥部工程分部、安质分部负责人、信 3
息化管理员,xx 公司工程部、安质部专工。
4. 查询施工、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频次和时间。
第七条 系统配置要求
1. 设备
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且工控电脑禁止安装自动还原系统。最低配置CPU 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
2.4G ,内存容量不低于1G ,硬盘容量不得低于80G ,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得低于2G ,操作系统不得低于Windows XP版本。
2. 网络条件
具备良好的移动GSM 信号、电信3G 信号、或者2M 以上宽带。
3. 数据采集传输
数据采集须实时、逐盘、不可修改;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采取加密方式。
4. 数据接口
预留从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向铁路总公司级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传输接口。
5. 其他
在安装监控系统前,拌和站必须建设完毕,拌和楼具备通电条件,并且已完成试拌。
第八条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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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项目部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软件厂商应配备现场专业维护人员,更换时需经公司同意。
第三章 拌和站信息化验收程序
第九条 验收组织
拌和站信息化验收由段落指挥部组织验收,公司工程部抽查。
第十条 验收程序
拌和站信息化系统在施工项目部自验合格后,报监理、段落指挥部验收。
第十一条 拌和站信息化验收准备材料
在监理、段落指挥部进行拌和站信息化验收时,拌和站需现场提供以下书面资料: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手册;信息化管理员培训考核证书。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管理职责
1. 负责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
2.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定期登录信息 5
化管理系统(每周不少于2次),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的基本情况、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管理分析,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员的登录频次,编写周报和月报。
3. 公司工程部每半年度对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上报公司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4. 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参加总公司拌和站信息化网络培训及考试。
第十三条 段落指挥部管理职责
1. 督促管段内施工、监理项目部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考核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组织对施工、监理项目部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和管理。
2.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段内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天登录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进行管理分析,编写周报和月报并上报公司。
3. 每季度对施工、监理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纳入季度考核,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4. 对管段内施工、监理项目部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5. 对管段内施工、监理项目部拌和站信息化管理人员变更、违规行为等信息进行管理。
6. 对管段内施工、监理项目部信息化管理人员存在以下行为 6
的按本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误传数据,传送虚假数据。
(2)未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报警或提示。
(3)为逃避监控而人为损坏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应设施。
(4)向无关方随意泄露相关数据。
第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1. 督促管段内施工项目部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考核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和管理。
2.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段内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天登录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进行管理分析,编写月报并上报段落指挥部。
3. 每季度对施工、监理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至少检查一次,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4. 对管段内施工项目部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5. 对管段内施工项目部拌和站信息化管理人员变更、违规行为等信息进行管理。
6. 对管段内施工项目部信息化管理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按本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误传数据,传送虚假数据。
(2)未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报警或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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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逃避监控而人为损坏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应设施。
(4)向无关方随意泄露相关数据。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管理职责
1. 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本标段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2. 按要求配备相关软件、硬件设施,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3. 根据本细则制订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员岗位职责、信息化考核办法等。
4. 在各混凝土拌和站开通生产前,由项目部牵头,软件厂商配合协助,对混凝土拌和站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 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拌和站混凝土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拌和站超标及处理登记表》上。
6. 对本站相关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分析问题处理的周报和月报。
7. 负责本管段拌和站信息化系统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工作,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监理项目部,同时与软件厂商沟通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 软件厂商管理职责
1. 提供满足功能需求、经第三方测试合格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产品。
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结合工程开工进度,及时安装应用软 8
件。
3. 在公司组织下做好软件应用培训工作,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4. 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在采集、传输、存储过程中,不被第三方窃取。
5. 根据标准更新、表格的修订以及公司提出的合理需求及时修正、更新软件。
第五章 超标报警处置
第十七条 初级超标报警
当出现初级超标报警时,驻站监理和拌和站有关人员须对混凝土生产过程数据进行跟踪观察。
第十八条 中级超标报警
当出现中级超标报警时,驻站监理和拌和站有关人员须加大对混凝土生产过程数据的监控力度,对混凝土生产过程数据进行持续跟踪观察。
当出现连续3次中级超标报警时,监理分站、驻站监理要在混凝土生产间歇期间,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分析超标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并留存处理记录备查。
当连续出现5次中级超标报警时,监理项目部对拌和机组下达停工令,并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分析超标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后方能恢复生产,并留存处理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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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高级超标报警
当出现高级超标报警时,监理项目部要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分析超标原因,制定纠偏措施,并留存处理记录备查。
当连续出现2次高级超标报警或12h 内出现3次高级超标报警时,监理项目部须对该拌和机组下达停工令,当期生产的混凝土作废品处理;公司督促段落指挥部、监理项目部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分析超标原因,制定纠偏措施后方能恢复生产,处理结果由监理项目部报段落指挥部留存备查。
第六章 计量超标的混凝土处置
第二十条 一般超标的混凝土处置
每车混凝土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验标允许范围内,且单盘材料计量误差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未超出3%、骨料未超出5%时,本车混凝土可以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 较严重超标的混凝土处置
每车混凝土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2~5%间,且单盘材料计量误差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未超出5%、骨料未超出10%时,本车混凝土须降低强度标号使用或作废品处理,当降低强度标号使用时须留置强度和耐久性试件,保留误差记录,日后进行质量追溯。
第二十二条 严重超标的混凝土处置
混凝土单盘材料中粉料计量误差(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 10
剂、拌和用水)超出±5%、骨料超出±10%时,本盘混凝土不得与计量正常的混凝土混合使用于工程实体,可用于临建或作废品处理。施工单位须保留影像资料,输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备案。
第七章 考核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考核 1. 考核频次
段落指挥部组织每季度一次对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厂商进行考核;公司组织每半年度一次对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厂商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附表2:《信息化考核评分标准》。 3. 考核评级
(1)信息化考核等级分A 、B 、C 三级,对应拌和站信息化管理人员考核等级为优良、称职和不称职。其中:
A 级标准(优良):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 B 级标准(称职): 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至95分(不含);
C 级标准(不称职):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考核期内中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3%,高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1%的。
(2)将信息化考核结果纳入“六位一体”季度平推考核质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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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的加(扣)分中。
考核为A 级标准的,加0.5分; 考核为B 级标准的,不加分也不扣分;
施工项目部考核为C 级标准的,对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分别扣1分和0.4分;监理单位考核为C 级标准的,监理项目部扣1分。同时,视情况对考核为C 级标准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予以一定经济处罚或脱岗再教育培训、连续超过三次的将责令予以清退。
(3)对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故意破坏信息系统、传送虚假数据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按不良行为考核报铁路总公司相关部门,在拌和站信息系统公示。
第二十四条 处罚
1. 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
(1)各拌和站因信息化原因而未能一次通过现场段落指挥部或公司验收的,予以灰牌处罚,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予以黄牌处罚。
(2)擅自改变信息管理系统设置,造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不正常或传输虚假数据;故意停用、破坏、删除、卸载、改造监管系统软、硬件,擅自修改上传生产数据,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时,均给予施工项目部黄牌处罚。
(3)因系统维护未到位或出现故障而未及时修复,造成数据不能及时上传的,予以灰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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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按规定录入生产信息,如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施工配合比、操作手登录信息的,予以灰牌处罚。
(5)各拌和站每月中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3%,高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1%时,予以黄牌处罚。
(6)对出现以上问题进行发牌处罚时,按xx 铁路安全质量激励约束日常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进行安全质量激励约束费用日常扣款处罚。扣款标准为:黄牌,施工项目部扣款10000元,监理单位扣款4000元;灰牌,施工项目部扣款4000元,监理单位扣款2000元。
2. 软件厂商
(1)软件厂商对上传的数据违规修改,向第三方透露数据信息的,一经发现,由施工项目部对其罚款 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清出本项目并上报铁路总公司主管部门。
(2)软件厂商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出现故障,48小时内未及时维修或更换的,由施工项目部对其罚款 5000元/次。
(3)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故障报修后,12小时内未通过网络处理或48小时内未安排现场人员处理的,由施工项目部对其罚款5000元/次。
(4)由于软件系统故障,导致采集数据严重失真,由施工项目部对其罚款 2000元/次。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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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xx 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附件
1. 《拌和站计量超标及处理登记表》 2. 《信息化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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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收到超标短信提示,按照短信所述超标原材料,正确填入数据(含撑拌时间不足),处理结果需监理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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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信息化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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