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预案
乡镇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地震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震灾情报告
1、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地震灾害,乡人民政府责任报告单位。
2、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高强度地震,乡人民政府立即派人了解地震发生的基本情况,在1小时以内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安监局。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步处理。
3、报告方式和内容:乡人民政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应注明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破坏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件报告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信息互通共享。
4、报告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漏报、缓报事件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应急指挥系统组成及部门分工
(一)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乡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我乡区域内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控制及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见附件)。
(二)部门分工
突发性高强度地震处置工作由乡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四、控制措施
1、乡党建党政办、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应在30分钟内集合所有干部、武装力量,于1个小时内赶赴事发地点。
2、切断电源,在各主要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干部、群众抢救伤员、搜寻被困人员,疏散群众远离建筑物,防止余震;同
时向群众宣传如何做好自我救助、财产保护等。
3、疏通主要道路,做好通讯、水电的恢复工作,切实维护治安,防止不法分子趁乱打劫。
4、调用储备物资,提供初步的食宿服务。
5、控制住局面,等待上级的进一步处理,并做好相关处理记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紧急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安全的区域。各村也要做好应急储备。
(二)资金保障
高强度地震应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应安排不少于2万元用于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具体情况追加经费。
(三)人员保障
乡机关、各站所、学校干部职工及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