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建采矿服务区洒水车司机岗位作业指导书
洒水车司机岗位作业指导书
(试运行)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2011年8月1日修订 2011年8月1日实施
1.0 目的
为了指导和规范洒水车司机岗位作业,确保质量、环境指标的实现和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0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峨口铁矿筑排作业区洒水车司机岗位。 3.0 职责 3.1 岗位职责
3.1.1负责洒水车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1.2负责道路及作业现场的洒水,确保现场地面湿润,降低扬尘。 3.1.3对隐患、事故要有上报、反馈、互救的职责。 3.1.4做好危险辨识和劳动保护,确保岗位职业健康安全。 3.1.5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3.1.6本岗位必须持司机驾驶证上岗。 3.2 明确看管的设备(设施、工器具)
本岗位管辖的设备有:洒水车1台; 3.2 明确卫生区域
设备整车卫生,标准是整车卫生干净,无积土油泥,设备见本色。 3.3信息反馈
本岗位负责设备运行状况,现场作业环境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等有关事项反馈现场调度和作业区管理人员。 4.0 本岗位危险辨识及预防措施
5.1 本岗位工作环境要求
本岗位无特殊的工作环境要求。
6.1 班前会:7:55准时到排班室参加班前会,接受作业区有关安全、
生产及临时性任务指令。 6.2 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2.1 工作衣:扎紧衣袖,扣好衣扣。 6.2.2 工作帽:安全帽正戴,系好带子。 6.2.3 工作鞋:系好鞋带。
6.2.4 反光服:丙甲班现场洒水必须穿反光服。 6.3 交班要求
6.3.1交班时间:按作业区规定洒水完毕后收车。 6.3.2交班地点:采矿服务区停车场
6.3.3交接班内容:车辆运行状况及注意事项,并按洒水车点检标准
交接。(见6.5.1.1、a )
6.3.4交接班形式:面对面的进行交接, 一方不来, 另一方不走。 6.4 工序质量要求
路面湿润,降低扬尘。
6.5 生产、设备(设施、工器具)操作。 6.5.1 设备启动 6.5.1.1出车前检查
6.5.1.1a 按照点检标准及点检路线对设备底盘先进行检查。
6.5.1.1b 取掉支车堰石,上车后再按点检标准及点检路线对设备检查。
6.5.1.2启动与观察仪表 6.5.1.2起动与观察仪表
a 确认换档杆在空档位置,打开电源总开关。
b 插入电门钥匙,顺时针转动钥匙,冷却液液位报警灯亮、机油油位报警灯亮开始预热,最长30秒,然后顺时针方向转动钥匙启动马达,马达工作时间不超10秒,若启动过程在30秒内未完成,至少每隔1分钟再次重复以上步骤进行重新启动。
c 启动后将油门提高到中速(800-1000转/分),预热2—3分钟。特别是在低温启动时,一定进行预热。
d 机油压力:额定转速时应在0.3—0.48MPa ,怠速不低于0.1MPa 。 e 机油温度:正常范围80—1000C 。 f 冷却液温度:正常范围74—910C 。
g 转速表:完好,显示正常(2000转/分)。 h 电压表:指针不低于26-28V 。
i 气压表:气压必须升至报警器不响后才能起步,停车制动安全气压不低于10-13MPa 。
j 变扭器压力表:正常压力1.1—1.7MPa 变扭器。 k 变扭器油温度表:正常温度70-800C 。 l 怠速运转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否则,会造成拉缸、喷油器、堵塞、发动机功率下降等故障的发生。
m 严密注意车辆挂档、起步、行驶过程中前后三角架无旷动、冲击现象。
6.5.2设备停机
6.5.2.1车辆进入检修场地时车速不超过5km/h。
6.5.2.2按指定地点有序停车,倒车必须确认周围环境。
6.5.2.3检修场地停车要停放在停车带和安全锥中间,禁止轮胎压在停车带上。备件库通道和停车场中间不允许停车。
6.5.2.4停车时降低发动机转速至650-750转/分之间,怠速运转2—3分钟,反转电门钥匙至“0”位并拔下,切断电源。水温在700C 和转速在800转以上,不能立即停车。重载停车不能超过24小时。 6.5.2.5 安全停车后,用手刹停车制动。 6.5.3 正常情况生产、设备操作 6.5.3.1道路行驶 a 坡道行驶作业标准
a1. 严格控制车速,下坡禁止空档滑行,发动机严禁熄火。
a2. 重车坡道起步要用最抵挡起步,要先挂挡,待挡位结合后再松手刹起步,防止后溜。
a3. 重车上坡前要调整好挡位,上坡中途不允许换挡,防止溜车。 a4. 在坡道停车,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先拉住
手刹,然后下车快速打好堰石。
a5. 遇暴雨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时,应停车待雨小后行驶。 b 雾天行驶作业标准
b1. 雾天道路行驶时,要控制车速,与前车距离不小于50米。 b2. 雾天道路行驶时,要打开雾灯。
b3. 遇雾大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时,应停车待雾小后行驶。 b4. 雾大停车时要将车停在安全地带,并打开双闪或小灯。 c 采场行驶作业标准 c1. 采场行驶时,要控制车速,车速不超30km/h,转弯不超过5km/h ,掌子面不超过10km/h,与前车距离不小于30米。
c2. 车辆在拐弯窄路等不利于会车处严禁会车和超车,相互避让。 c3. 行驶遇转弯路段时要鸣笛和打转向灯。
c4. 水车为重车时严禁下车检查车辆及轮胎,以免轮胎爆炸伤人。 c5. 采场行驶严禁碾压铲、钻高压电缆, 严禁穿越爆区碾压孔口。 d 隧洞内行驶作业标准
d1. 隧洞内行驶必须开启灯光,隧洞为单行线,不准会车。 d2. 遇对方有车,必须在洞外等待。 d3. 随洞内行驶车速不超过20km/h。 6.5.3.4 保养车辆
a 按车辆保养时间表进行各级保养。 b 向养路副班长领取保养项目单。 c 按项目单内容逐项进行点检、保养。
d 保养完毕后逐项验收签字,再让班长验收签字,最后由设备点检员验收签字。
e 保养完毕后把保养单交给设备点检。 6.5.3.5车辆加油
a 进出油库,车速不超过5km/h,依次停车, 严禁抢道插位加油。 b 司机不准吸烟、不准打、接手机。
c 车辆到位后熄火制动,下车后立即打堰。 d 加完油起步时要鸣笛示意。 6.5.3.6日常打堰标准
a 平整地段堰石要打在前轮后部和后轮前部。 b 上坡路段堰石要打在前轮后部和后轮后部。 c 下坡路段堰石要打在前轮前部和后轮前部。
d 打堰时人要站在轮胎的侧面。
6.5.3.7更换轮胎打堰标准
a 换左侧轮胎时,两堰石按标准打在右侧轮胎。 b 换右侧轮胎时,两堰石按标准打在左侧轮胎。 6.5.3.8鸣笛标准
鸣笛,前进二声,倒车三声。 6.5.3.9防火
a 司机必须有消防安全意识。 b 灭火器必须随车配备完好。 c 遇到火情取下灭火器将火扑灭。
d 灭火器用完后要及时汇报作业区,并写出着火经过及时更换。 6.5.4 异常情况生产、设备操作标准
a 设备运行中发现方向不灵活、刹车不灵敏时,应立即停车,拉好手刹,下车打好堰石进行检查,并向安全生产组和作业区汇报等待处理。 b 遇高压线落地或挂断高压线,不准下车观察,迅速将车开出离开高压线落地点20米安全区域以外;人如果在高压区域以内,采取双腿并列进行弹跳,不能跌倒跳出安全区域以外,向作业区或安全生产组汇报情况,等待指令。
c 车辆故障坏在现场、不准私自离开岗位,拉好手刹,打堰石。并在车辆前后和侧面摆放安全锥或用石头摆放警示,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d 气温较低洒水时,因接水溅水车平台和爬梯易结冰,上下车前要清理干净,防止打滑发生摔伤。 6.5.5检修作业
a 保养车辆加油加水时必须两人配合,上下车时要抓牢、踩稳,以防滑下摔伤。
b 对车辆焊接时,要断开电瓶连接或拉开断电开关,并配置灭火器。 c 修完车后,验收合格,在检修任务单上签字。
d 在轮胎班前换胎时,必须听从轮胎班指挥有序停车打堰。
e 车辆注油润滑时,必须听从注油工指挥,停到指定的位置,下车前拉好驻车制动,按标准戴好安全帽,下车后及时打好堰石。
f 车辆充氮气时,把充气管接头必须拧紧,开始充气时人要站在充气嘴的侧面,以防充气管崩开后伤人。 6.5.6消防“两知三会”内容,即
两知: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知道基本消防常识
三会:会报警3119 会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
6.5.7行为限制类
6.5.7.2实质性违标行为 A 类:
1、指使他人实质性违章作业的。
2、无可靠措施擅自进入毒害气体、爆破等危险区域。 3、私拉乱接、私自使用能源动力介质。
4、设备运转中对转动部位进行修理、加油、清理等工作。 5、未经作业区主管同意,私自开动他人设备。
6、未经作业区主管和专业管理部门同意移除、调整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7、没有经过考试合格获得资质证书从事特种作业。 B 类:
1、班前或班中饮酒。
2、爆破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听劝阻进入起爆作业区。 C 类:
1、指使、命令他人违章作业。
2、重型设备(推土机、洒水车等)碾压高压电缆。
3、洒水车、铲车、轮推、斯太尔、杂用车速度超过路段限速标识所规定10公里/小时以上的。 6.5.8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遵纪守法 持续改进 7.0 应急处理
7.1 现场设备故障应急措施:在现场作业中,设备出现故障,首先作业人员要确定故障原因和部位,自己处理不了的,确认无误后,要及时用电话汇报安全生产组和作业区管理人员,作业区组织维修人员处理。
7.2现场急救
7.2.1 火灾:火灾:首先切断所有电源,边呼救边自救,火大时要用手机汇报安全生产组。汇报时必须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规模、人员及设备伤害情况,救火时,手提或肩扛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在离火点中心3-4米时,撕去灭火器上的铅封,拔出保险销,一手握喷嘴,对准火源根部,人员站在上风头位置, 另一手将压把按下,即可喷出干粉,迅速摇摆喷嘴,横扫火区,由近而远,向前推进,将火扑灭。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严禁用水扑灭。如发生火灾较大人力无法扑救或将要发生爆炸时,必须组织现场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禁止人员靠近,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7.2.2人员遇险急救措施
7.2.2.1通畅气道,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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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
7.2.2.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s-1.5s ,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未搏动,可断定心跳已停止,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挤压。
7.2.2.3胸外挤压: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和中点,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或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身上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cm ,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胸处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相等。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两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7.2.2.4抢救过程的再判定:按压吹气的1min 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s-7s 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若判定颈动脉已有博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进行两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5s 吹气一次(即12次/min),如脉博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s-7s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7.3 砸伤、摔伤
发生事故或伤害,有条件时先积极展开自救,再汇报安全生产组,汇报时应讲清事故确切地点、事故性质、人员伤害情况等信息,以便安全生产组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安全生产组电话:内线2367、2368;外线5298289、529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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