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粉刷协议书
11-21
教学楼粉刷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曹家湾镇中学
乙方:东南镇梁家村尹海瑞
根据发展规划,教学楼在地基加固之后,现需要对室内外进行粉刷。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共识:
一、 工程概况及标准
教学楼总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二、三、四层内外墙粉刷,全楼墙裙0.95米高贴瓷砖,室内水涂料,室外乳胶漆。标准为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掉色,阴阳角顺直。对已损坏的门窗维修,更换玻璃黑板3个,对全楼门窗、扶手进行油漆。
二、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2、
3、 整理室内桌凳,提供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源接口。 确定设计方案,施工现场设立标志牌。 质量监督验收。对不符合规范及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返 工、停工。
4、 为施工方尽可能提供食宿方便。
(二) 乙方责任
1、
2、
3、 施工过程中所用工具自备。 对在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负责。 严格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对所购原材料需征得甲方
认可方能使用。
4、
5、 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垃圾,保持整洁,擦净玻璃。 服从甲方管理,爱护学校公物。
三、 工期: 2009年7月22日——8月21日。
四、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议定工程价款83000.00(捌万叁仟元整)元,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2、开工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30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0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