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
公司考勤管理
一、考勤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夏季作息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因公外出、因公出差、加班、请假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迟到、早退、旷工
1、公司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凡于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含)以内出勤者,以迟到论;下班时间终了前15分钟(含)以内离岗者,以早退论。
2、未办理正常请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均以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4、旷工半天,扣日平均基本工资的70%;旷工一天,扣日平均基本工资的120%。
三、事假
事假可先用年休假冲抵。年休假已休满的,经领导批准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超过15天不享受当年假。事假期间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员工请假未得到批准而不上班,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超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待遇。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
员工生病或非因公负伤,应持市级三甲医院病休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时间从病休之日计算,连续病休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计入病假时间,当年病假可先用年休假冲抵。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
立即停发全部工资待遇,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加班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及时填写《加班审批单》,经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按法律规定计算加班费,加班申报条件:
1、公司统一安排的;
2、临时紧急工作必须按要求时间内完成的;
3、特殊原因工作负荷加大,无法于上班时间内完成的;
4、其他原因。
因不能有效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导致延时下班的,则不能申请加班。
五、因公外出、因公出差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向直接上级汇报后,方可外出办事。
2、员工因公至大成都范围以外地方工作,当天不能返回为出差。
六、休(请)假相关规定
1、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他休(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休(请)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员工将审批后的《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休(请)假理由不充分可不予批准,请假期间严重影响工作时,公司可酌情缩短假期或商改假期。
3、员工以不实理由请假,经查明请假理由确为不实者,以旷工论处;凡超假者,应向直接上级电话告之,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并于假期结束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紧急情况口头请假的,应在休假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请假单》
《加班审批单》
《考勤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