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
11-16
产品加工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加工方:长沙市汇自然竹业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再生纤维素纤维(竹纤维)小方巾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
二、加工产品数量:
三、产品订货日期:
四、产品交货日期:
五、产品价格与货款:
六、付款方式:
七、加工方式:甲方提供求,乙方按要求及产品实际特点进行加工生产。
八、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的要求和图案等要符合行业标准。甲方分批产品的加工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中途要更改的,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文件及相关工艺要求,提供产品包装和防护要求。乙方只负责产品本身的制造加工。
·甲乙双方计算产品的方式以每条计算。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生产,并定期接受甲方检验。
·乙方按时交货,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和甲方的原因导致交货延迟的,不在合同约定内。
·双方需保守商业秘密。
·非乙方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先付款,乙方再生产;大批量生产的产品,付款不少于总货款的70%。
·乙方提供发票,发票税另行计算。
·甲方必须在乙方交付本批次货物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九、运输:订货合同额在8万元以上乙方负责运费,里程不超过80公里;超过80公里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十、其它补充约定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长沙市汇自然竹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