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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灾害事故急救管理制度》相关的范文

  • 08-24 急救和突发灾害救治应急方案
  • 急救和突发灾害救治应急方案 1、对通俗披发病例的通例急救服务 (一).院内急救 我院设立有急诊科,实施全天候24小时急诊服务制度,分为: 1、内、儿、传染科系统急诊:设在医院急诊科。附设有急诊室、监护室、观察室等。 2、外科:急诊科设有外科急诊试冬附设有小手术室、抢救室、换药措置室等。 3、妇产科:设在妇产科病房内,必要时直送手术室。 4、五官科:急诊科不能办理时,姑且约请五民科松急会诊或直送手术 ...

  • 06-12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鹤山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应急预案专项抽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区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 ...

  • 08-04 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 ...

  • 10-19 医疗局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的救护培训工作,根据《*区20*-20XX年红十字救护工作规划》要求,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区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金府办〔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救护培训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社区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培训是非专(职)业人员的群众性普及培训,通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初级救生技能的培训, ...

  • 12-08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两篇)
  •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两篇)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备齐备,人员装备办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进步医疗效劳量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企业管理、司机。 (三). ...

  • 01-22 医院急诊科各项制度大全
  • 急救站突收灾祸救治应急方案 一、对一般突发病例的常规急救服务 (一).院内急救 我院设立有急诊科,执行全天候24小时急诊服务制度,分为: 1、内、儿、传染科系统急诊:设在医院急诊科。附设有急诊室、监护室、观察室等。 2、外科:急诊科设有外科急诊试冬附设有小手术室、抢救室、换药处置室等。 3、妇产科:设在妇产科病房内,必要时直送手术室。 4、五官科:急诊科不能解决时,且则约请五官科紧急会诊或直送手术 ...

  • 01-07 危害校园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为了贯彻落实教委的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我校决定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 ...

  • 03-10 XX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
  • 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作好救灾防病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汛期以及地质灾害发生期间的救灾防病、医疗救护工作,现将修订后的《XX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制定并积极落实各项救灾防病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能迅速、及时、有效地做好医疗救护、灾区防疫防病工作。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工作值 ...

  • 03-02 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急救医疗秩序,发展社会急救医疗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急救医疗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社会急救医疗,是指对急、危、重伤病员在事发现场和转送途中的紧急医疗救护。   第三条社会急救医疗是公共卫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办的公益事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