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雁江区伍隍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教育实际,特签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全镇教育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幼儿园领导小组职责
幼儿园领导小组组长邹美英是全园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家、省、市、区对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安排布置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签定目标责任书;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履行确保本地本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校严格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
(二)幼儿园职责
1、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堂日常监督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高标准严要求。
2、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
学校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区域,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做好相处置工作。
4、切实加强学校食堂承包行为的管理
严格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制度,凡不具备餐饮服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承包经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5、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报告制度;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6、保证经费投久
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的经费投入,定期检查和更换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搞好人防、物防、技防。
三、强化食品安全奖惩制度的落实
各学校责任人应按本责任书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不合格、被一票否决或未履行职责(包括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伍隍镇教育管理组、学校分别存放一份。
雁江区伍隍镇教育管理组(盖章) 责任学校:(盖章)
责任人:王辉勇 校长: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